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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博网友/2008-09-23
没看过画,最好贴上....
中博网友/2008-07-31
姑苏城外的鹧鸪,
还....
访客/2008-05-08
你说的漫手是不是天....
访客776052(访客)/2006-10-12
哈哈,真逗~~~我....
访客228892/2006-04-16
精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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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铺只有唐僧肉,但不一定卖
2004-12-04 12:43:55 晴
 谢天谢地,一切都符合逻辑----《婚姻随笔》之六 

    昆德拉写过一个中篇小说,说的是一个漂亮的女护士,发自内心地爱上了一个年轻医生。这一前所未有的心动是如此的真挚和深邃,以致于她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做出如下决定:和全院的男人上至院长下至烧锅炉的全都睡一次,唯独不和她的心上人睡觉。
    
    这个决定的逻辑是这样的:在她爱上他之前,她是和男人睡过觉的。那么,如果她和他睡觉,不过是让她的心上人与某些男人一样罢了;可是,如果她不和他睡觉,他又和那些她还没睡过的男人一样了。所以,为了能给予她真正的爱人以独一无二的地位,出路只有一条----和除他之外的全体男人睡觉。
    
    现实生活中,某些印度人也有着和这位女护士同样的智慧。这些印度人的女孩子早在七、八岁上就订了亲。在漫长的等待出嫁的日子里,准新娘们享受着充分的婚前性自由。唯独,不能和未来的丈夫睡觉。只有这样,这位丈夫才能成为她“唯一”的男人----结婚的时候,他是唯一还没和她睡过的男人;婚后,他是唯一和她睡觉的男人。于是,这位幸运的丈夫甚至在结婚前,就充分享受到了“独一无二”的尊崇。
    
    说起逻辑,我们自然会想到希腊人。他们首先将女人分门别类,让其各司其职。德谟斯泰尼这样总结道:“我们拥有情妇,是为了享受快感;我们纳妾,是为了让她们每天来照料我们;我们娶妻,是为了有一个合法的后代和一个忠诚的家庭卫士。”既然妻子只是用来产生“合法的后代和一个忠诚的家庭卫士”的,那么,值得考虑的当然只是生育。于是规定和妻子行房的时候,只许像狗一样----采用后进位,以使妻子在生孩子这件事上能和狗一样有效率。至于房中术里那些千姿百态的花样儿,只用在情妇们身上就好了。只是这样一来,和妻子行房就变得很无趣了,结果雅典城邦里“合法的后代和家庭卫士”越来越少,城邦的安全堪虞。以至于梭伦不得不以法律的名义做如下规定:“每一个有公民权的雅典已婚男性,每周与妻子行房不得少于两次。”
    
    进而,希腊人又思索起来:结婚是为了要一个合法的后代。那么,这个合法的后代又是干什么用的呢?结论是:继承财产。这样一来,危害最大的就是通奸了。通奸犯之所以可恶,是因为他可能在合法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一个“野种”来窃取他所有的财产。与此等恶毒相比,强奸就算不上什么了。因为,那只是一时冲动受了情欲的驱使,出发点远没有通奸犯那么邪恶。此外,把被强奸过的老婆上上下下检查一下,也没发现少了什么。这就像一辆自行车。借的时候没跟主人打招呼不假,可人家骑完了不是也给你送回来了么?基于以上考虑,希腊人对于这两者的处罚如下:通奸者,处死;强奸者,罚款。
  
  可是,我觉得逻辑能力超强的还数不上希腊人。最牛X的应该算是非洲基库尤人。如果一个基库尤富人死了,却没有子女。那么这个寡妇就得找个情夫生个孩子,以便继承这个富人的财产。可是,如果这个寡妇岁数太大,生不出孩子怎么办呢?那就得用她死鬼丈夫的钱去给她的情夫买一个情妇回来,让这个情夫的情妇来替自己孩子。逻辑过程如下:寡妇是属于那死鬼富人的。SO,那寡妇的情夫也是属于那富人的;又SO,那情夫的情妇也是同理可证。WELL,他俩生下的孩子等于富人自己的孩子,证毕!
    
    母系社会的人们也是很讲逻辑的。设定一个男人只能抬动一块一百斤重的石头,那么,十个男人一起努力,就能抬动一千斤的石头。同理,设定一个女人只和一个男人睡觉,她的孩子长大后只能抬动一百斤。那么,如果她和十个男人睡觉呢,和一百个男人睡觉呢?她的孩子岂不是可以有抬动一千斤一万斤的力气么?希腊诸神中,力气最大的是俄里翁。他的出生过程可以说明为什么他有这么大的力气:有一次,宙斯、波塞冬和赫耳墨斯三位神祗漫游凡间,在底比斯遇到了老迈的海尔瑞斯。老人虽然一贫如洗,却十分热情地招待了三位神祗。作为感谢,神祗们决定满足他的一个愿望。老人提出要一个儿子,于是,三位神祗找来一张生牛皮,一起把各自的精液射在上面,包好后埋在地里。九个月后,从地里跳出一个男孩儿,这就是全希腊力量最大的俄里翁。
    
    母系社会的时候,人们迫切需求的是人丁及谷物的繁殖。因此,最热切的巫术和宗教崇拜,便都围绕着生殖这一主题展开。可是在古巴比伦,氏族中最受人尊敬的,是最淫荡女人而非生孩子最多的女子。这又是什么逻辑呢?
    
    分析起来应该有三个原因:
    一、 母系社会时期,是普那路亚婚制。就是说,一母所出的姐妹们共居一处,从外面招来男人一起共享。在性资源共享的情况下,男人是真正的香饽饽抢手货。因为,男女数目是相等的,而男女之间的性能力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嘛。拿极端的例子来说:一个叫约翰的色情明星,24小时之内满足了55位女子的性需求。可是1999年,一位姓休斯顿的女人,只用了10小时,就睡了620个男人。由此可见,在母系社会中,男性的性能力是稀缺而宝贵的。如此,一个能吸引众多男人兴趣的女人,对于提升本氏族的人气、壮大本氏族的势力,是何等重要;
    
    二、 按照顺势巫术的逻辑,通过模仿,“同类”的结果即可感应而生。如此,一个女人性交的次数越多,她种出的庄稼也就越能丰收。
    
    三、 性伴越多的女人,生出的孩子力气也就越大。你敢对未来俄里翁的妈妈不敬,不怕日后吃苦头么?
    
    晚至十七世纪,一个老派的德国农夫在播种前夜,是一定要带上妻子去自己的地里云雨一番的。因为他相信,性交和庄稼的收成两者之间,有通感的作用。那么,从逻辑上说,比起一对一的性交来,多对多的群交当会有大得多的法力。所以在古时候,全氏族在播种之前,是一定要尽力通淫一番之后,才肯下地干活。
    《小雅·甫田》里记载的“御田祖”,就是以“男女交合为祭”。在商朝,出于同样目的的“桑林之舞” ,规模更达到万人。
    
    一万个人群交啊!如果仅凭情欲的力量,能有这样的规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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