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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博网友/2008-09-23
没看过画,最好贴上....
中博网友/2008-07-31
姑苏城外的鹧鸪,
还....
访客/2008-05-08
你说的漫手是不是天....
访客776052(访客)/2006-10-12
哈哈,真逗~~~我....
访客228892/2006-04-16
精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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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铺只有唐僧肉,但不一定卖
2004-10-10 16:07:51 晴
 分歧到底在哪儿---《我是一个新拉马克主义者》之二 
“进化论”最早是由拉马克提出的——虽然他没有正式用这个词。现在,一提起拉马克,为了避免与达尔文相混淆,人们将其学说命名为“变形论”,这实在是极大的不公。因为,“进化”一词,恰恰是用在拉马克身上才最合适——正是拉马克才主张生物会朝着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复杂的方向演化——这才是“进”字的真正含义。
    
    而达尔文的学说,力图避免的恰恰是这个“进”字。他的主张,是生物只朝着与环境相适应的方向演化,完全没有“进”的意思。以至于今天持达尔文主义观点的生物学家们不停地抱怨说:“‘进化’是达尔文运用得最不恰当的一个词。”有一位lupus_daemonii网友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达他对达尔文进化论的看法:“别把‘进’字当回事儿,只盯着‘化’字,就差不多了”。这,应该是深得达尔文主义精髓的一句概括。
    
    其实,这不能怪达尔文。达尔文虽然与孟德尔同时,却完全不知道此人的存在,遑论孟氏的工作内容。在缺乏最基础的遗传学知识的前提下,达尔文在反对拉马克观点的同时,却也在自己的《物种起源》和《人类的由来》里说了许多“用进废退”的昏话。比如说多使用某些器官,后代的相应器官就会发达;有些品种的狗耷拉耳朵,是因为生活太安逸——没有足够多的机会保持警觉,等等等等。以至于法国科学史家皮埃尔·蒂利耶用这样一句话来总结达尔文和达尔文主义之间的关系:“达尔文只有极少的达尔文主义的观点……。”
    
    这些昏话,加上“进化”这个极不恰当的名称,使得很多宣称信奉达尔文的人,终其一生都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持有“拉马克式的误解”。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不要说一般人的思想,就是中学生物课本里,在谈论达尔文思想的时候,也存在着这种“拉马克式的误解”。比如我上中学那会儿学达尔文(现在什么样子不知道),是用马来做例子的:画了一排由小到大的六匹马,分别是始祖马、渐新马、中新马、鲜新马、上新马和现代马。下面配的文字说明大意是:在严酷的竞争压力下,马在不断的进化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强壮、越来越迅捷、形体也越来越大。随着渐新马的出现,始祖马就被淘汰了……随着现代马的出现,上新马就被淘汰了等等。
    
    我想,上面的这些话大家一定都不会感到陌生。只是,这是达尔文还是拉马克呀?!
    
    斯蒂芬·杰·古尔德——一个新坚定的达尔文主义者,给我们讲了一个真正达尔文版马的故事——与我们从中学生物课本上所学到的大相径庭。概述如下:
    
    1、 既然进化论强调的只是适应,而非庞大、复杂、高级什么的,那么,如果说一个物种是成功的,该物种要满足种类多、分布广和数量大这三个条件。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最成功的哺乳动物是老鼠和蝙蝠;
    2、 马是一种很失败的动物。因为以前它的分支繁茂,而如今马科动物只剩下八种——包括四种驴、三种斑马和现代马。不光是马,整个奇蹄目动物都很失败,目前只剩下了三样:马、犀牛和貘。相比之下,偶蹄目动物却兴旺发达:牛、羊、猪、骆驼、鹿、河马……;
    3、 从化石记录看,很多种马在进化过程中都曾反复出现过变小的现象——包括最小的始祖马;
    4、 曾经有多种马并存的时代。一个新马种的产生,并不意味着老马种一定要灭绝;
    
    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转述古尔德的这个马的故事,是为了说明在大众心目中对进化论的认识其实是含混不清的。他们脑子里的达尔文学说,包含了很多拉马克的杂质。其原因如上所述:一是达尔文著作中有一些“用进废退”的昏话;二是“进化”二字中的“进”字,给人带来了似乎无法避免的误导。
    
    拿我们人类自身的进化来说:恩格斯的名言大意是“直立解放了双手、劳动创造了双手。”恩格斯自认为这是达尔文主义的观点,我们也都深表赞同。可这符合的恰恰是拉马克。正版达尔文的解释应该是“闲着没事儿干的双手创造了劳动,”而不是什么“劳动创造了双手”。在人与猿的各项区别中,脑容量的增加是最后出现的一个指标——晚于双手构造的进化——这足以证明恩格斯的谬误。
    
    随着孟德尔遗传学的推广,拉马克的“获得性性状可以遗传”的说法立即成为笑柄。确实可笑——按他的说法,如果施瓦辛格生个儿子,不用举一下哑铃也能长一身腱子肉出来。于是,达尔文的学说大获全胜。达尔文之后的进化论者将遗传学规律与达尔文的学说进行了综合,形成新达尔文主义,这才把拉马克的杂质剔除干净。其根本要点概述如下:
    1、 基因以很慢、很稳定的速率自主地、随机地突变;
    2、 由此产生后代个体间的微小差异。如果恰好有利于生存,则被选择。如果不利于生存,则被淘汰;
    3、 许多代这样的有利于生存的微小差异积累起来(达尔文本人认为需要经过数百万年),便产生了新物种;
    4、 进化的过程绝不意味着更高级、更复杂的生物出现,自然选择的力量只会使生物更适应环境。
    以上的几条,简言之就是随机突变、自然选择——导致生物适应环境。其中的重中之重,是新达尔文主义者坚决否定进化力量导致高等生物的出现。
    
    遗传学出现之后,拉马克主义者也随着“进化”了,他们抛弃了获得性性状可以遗传的荒谬念头,却保留了拉马克精神中最本质的精髓:生物有向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高级的方向趋进的“倾向”!
    
    一个认为在进化过程中生物只是被动屈从于环境因素,另一个认为在进化过程中生物有“主观能动性”。这是新达尔文主义者和新拉马克主义者之间最根本的分歧!
    
    举个例子,来说明二者的差异:
    
    在一只充满细菌的培养皿里加入某种抗生素,如果有几个细菌活了下来……
    新达尔文主义者的解释:细菌无方向性的自主变异,产生了足够多的可能性,使得这几个细菌幸运地“预先”获得了抗药性。
    新拉马克主义者的解释:这几个细菌在断气之前,与新环境产生了应答,通过自身调整,渡过了难关。
    
    死掉的细菌不能再说话了。它们的基因突破方向“恰好”不利于它们在新环境下继续生存,于是,只好用自己的生命“捍卫”达尔文去了。对于这种“拿不开口的死人作证”的做法,新拉马克主义者自是很不服气,于是又拎出几个细菌——这一次,是埃希大肠杆菌。
    
    法国的弗朗索瓦·雅各布和雅克·莫诺(两位诺奖得主)于六十年代做了个试验:在有埃希大肠杆菌的培养基中加入一些乳糖。这些乳糖不能被细菌所利用——因为细菌体内缺乏一种特定的酶——β牛乳糖酶。
    
    几分钟之后,注意:只是几分钟之后,所有的细菌就开始在体内合成这种酶,然后开始大吃这些乳糖——一个都没饿死。
    
    聪明的细菌们在体内合成了专门用来“吃”乳糖的酶之后,很快又学会了沿着糖浓度梯度向糖最多的地方趋进——这一点,后来也被诺尔曼·帕卡德在计算机模型上进一步证实。存在于他的电脑中的虚拟细菌,在只是给定虚拟食物的程序之后,这些虚拟细菌居然也“学会”了向食物最丰富的地方趋进。
    
    对于这一切,新达尔文主义者又该如何解释呢?
    
    新达尔文主义者们眼含激动的泪水振臂高呼:“啊,自然选择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那些无法在几分钟之内合成酶的笨细菌,在人类学会烧玻璃之前就早死翘翘了。想不到啊想不到,现在活下来的大肠杆菌们,居然一个个都是如此聪明绝顶。自然选择的力量真是太伟大了……达尔文万岁!”
    
    如果有一个聪明但对生物学一无所知的人来对这两种解释做个裁决,他一定会认为新达尔文主义者是个不讲理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新达尔文主义者的这种说法,其背后暗含着这样的“自洽性”逻辑:因为变异,所以选择;因为选择,所以有优胜者;有了优胜者,证明了进化;于是成王败寇——所有已死去的生物都是为达尔文进化论贡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没死的这些,则正在用自己的生命捍卫达尔文。
    
    这一串“逻辑”中,最重要的基础——基因为什么要突变,新达尔文主义者没有给出目的论的解释。他们的解释是基因在复制过程中出了错。是啊,你还能不让人出错吗?电脑只有0和1这两个数字,还动不动一身毛病呢;基因可是有A、C、T、G四个数字,凭什么不让出错呢?!新达尔文主义者否认变异现象由“某种动力”驱动。我们暂且记下这一点,留待以后再论。
    
    抛开“基因突变的原因”不论,新达尔文主义者或许还会为以上那一串“逻辑过程”做出这样的两点辩解:
    一、 做出这样的判决,正是缘于这位裁判的无知;
    二、 大自然就是不讲理,乍地?!
    于是……新达尔文主义者们大获全胜,鸣金收兵!
    
    如果一个人是先打枪后画靶子,那他当然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只是,还有谁愿意参加比赛呢?如果达尔文地下有知,看到他的拥趸是用这种方法来“捍卫”他的学说,他一定会脸红。有智慧的新达尔文主义者,是不屑于用这种论调来谈论进化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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