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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博网友/2008-09-23
没看过画,最好贴上....
中博网友/2008-07-31
姑苏城外的鹧鸪,
还....
访客/2008-05-08
你说的漫手是不是天....
访客776052(访客)/2006-10-12
哈哈,真逗~~~我....
访客228892/2006-04-16
精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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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铺只有唐僧肉,但不一定卖
2004-09-25 09:39:05 晴
 “家”到底是什么----《婚姻随笔》之五 
“家”这个字从字面上看,应该是屋顶下有一头猪。那么本意应该是猪圈喽?!这个字曾让我产生过这样的想象:采猎时期的先人们遇到大雨的时候,找到一个大芭蕉叶子遮住脑袋就很知足了,从没起过给自己盖个房子的念头。终于有一天,多活捉了一头野猪吃不掉,于是垒了四堵墙把猪圈起来。结果当天晚上又是狂风大作、大雨倾盆。先人们发现墙里的猪比他们舒服得多。于是猪和人里外换了个地方----家,就这样诞生了!
  
  《说文解字》里的解释很有意思。说“家”本意是以牛作牺牲、祭祀祖先之场所,引申义为“拘罪之陛牢”。后来又觉得猪比牛的繁殖力强,先人们希望在生孩子这事儿上能和母猪一样在行,遂舍牛而取猪,“牢”就变成了“家”。我觉得许慎的这个解释和我上面的猜测不相上下----都没什么谱。
  
  前一阵子从网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是家庭起源又有新解:有英国人类学家声称家庭起源于升火做饭。理由是古时候没有打火机和火柴,生一堆火很不容易----钻燧取火难度比较高,不是人人都会;而闪电点着一根木头又没被雨浇灭,又实在是个小概率事件。所以,就需要分工合作----一个人出去找吃的,另一个人在家看着火。火既然这么宝贵,自然不愿与人分享,故而分工小组最终细分至两个人。本着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原则,小组成员由一男一女组成。吃饱了就淫欲,于是一夫一妻了。
  
  这个说法很有意思。与猴子相比,我们人类最大的特点确实就是用火加工食物和男女分工。男女分工是因为我们人类的幼仔需要长时间的照料,所以母亲没法儿参与狩猎,只能一边带着孩子,一边做做采摘。可说到非要有人看着火堆儿,却正好说明母系氏族制度的优越----如果每个女人都在家看着火,谁去摘野果子呢?
  
  所以,这个标新立异的新说法只能是搏人一哂罢了。家庭的起源,还是恩格斯说的对----男性对自己子女的确认。
  
  一个孩子的母亲是谁,这不会弄错。可要想确认孩子的父亲,那办法只有一个----专偶制。如果DNA检测这项技术早发明6000年,或许母系氏族社会能一直保存至今也说不定----男人可以通过验血,来满足自己小小的好奇心。
  
  家庭的产生不可避免带来两个后果:父权的产生和氏族的衰落。母系氏族社会可以维持上百万年的时间,可父系氏族社会只在一千多年的时间内就被彻底的专偶制家庭所取代,这也正是由家庭之所以产生的目的所决定的----每个男人都想确定自己父亲的身份,所以不满足于和自己的父亲、兄弟或朋友分享自己的女人。从根本上看,如果不想明确父亲身份,那就没必要产生父权制。同时,当每一个孩子的生父和生母都得到确认之后,氏族组织也就丧失了内聚力,必然遭到瓦解。
  
  虽然家庭的目的只是“确认父亲”,但Family一词开始的时候却与父亲不沾边。拉丁文的Familia,意思仅指“生活在同一屋顶下的全体奴隶和仆人。”这个定义让人颇感意外,它既没提男主人,也没提女主人,孩子就更不用说了----也就是说,完全没有涉及到“家人”。如此看来,罗马人对“家”的定义与许慎的“牛棚猪圈说”有相通之处----二者都把“家”看作是一个单纯的容器。容器里盛着的,自然就是“家人”。
  
  如何给“家人关系”下一个定义,这可难住了所有人。但凡想得出来的人际关系,都有可能成为“家人关系”。这正用得上李宁牌运动服的那句广告----一切均有可能。
  
  按理说,一家人的关系,横向应该有性关系,纵向应该有血缘关系。但是也有很多八杆子打不着的人堂而皇之住在一起当一家人的。比如一个寡母刚为儿子娶了一个媳妇,没多久儿子死了,这媳妇和婆婆还是一家人,理由就是这个年轻女人和那个年老女人的死鬼儿子睡过觉。这方面最极端的例子就是封建社会的“守望门寡”。儿媳妇连丈夫的面儿都没见过,也一本正经地去和婆婆建立一辈子的“家人关系”。
  
  又比如,“家人关系”应该有法律保障吧?可也未必。英王亨利八世那会儿,英国有钱男人喜欢在外面养小蜜。这个花销比较大。不那么有钱的男人也想养,怎么办呢?他们的办法是把小蜜养在家里。吃过晚饭,老婆挽着小蜜上街蹓弯儿消消食,是常有的事情。你说这算不算“家人”?
  
  一家人当中,纵向之间没有血缘关系的很多,比如收养、过继、拖油瓶什么的,这个也正常。可横向之间的夫妻应该过性生活吧?然而又不然。上世纪五十年代,西方时髦“开放婚姻”,夫妻双方均给予对方通奸的权力。做丈夫的只和妻子以外的女人睡觉;做妻子的只和丈夫以外的男人睡觉。罗素的第二次婚姻就是这种性质。他的这次婚姻虽以失败而告终,可据说很多人从这样的婚姻中得到了幸福。卡尔˙詹戈很满意地总结道:“夫妻双方均给予对方通奸的权力,是美满婚姻的根本保障。”这种关系可以使双方都快活,这我是相信的。只是,这两个人为什么还要结婚呢?前些年流行丁克,这几年流行丁斯(double incomes no sex),走娘家访朋友的时候,丁斯夫妇二人满脸的幸福,郎才女貌的羡煞众人,那真叫个般配。可夫妻二人就是不肯性交。你说这是什么毛病呢?
  
  又有人说,“家人关系”有最真挚的感情和最深沉的爱。这个还是不能一概而论。两代人之间的龃龉那真是屡见不鲜。小孩子一辈子挨的十个耳光,估计九个半是拜亲生父母所赐;等到自己长大了,父母也老了。为了让父母早点儿死掉好给自己腾房子,据说有往自己父母身上浇汽油的。至于夫妻之间,那更不能说了。有很多男人,五十米开外见着个扫大街的,都立马满脸堆笑,跟人家频频颔首示意。一回到家,立即就鬼魂附体一般,对老婆痛下杀手,比白公馆里的国民党反动派还狠。现在只要是一位已婚人士非正常死亡,警方会自动将其配偶列为第一嫌疑人。所以,家人之间的感情云云,还是不要归纳的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上面罗嗦了那么多,想说的不过是“家人”这种关系复杂无比,完全给不出个定义。那么说家是个“容器”,用来装“家人”这应该没错吧?可又未必。
  
   一家人不一定就非住在一起。比如云南普米族和布依族的女人,嫁出去之后,总是千方百计地逃回娘家,招蜂引蝶,好不快活。生下孩子之后,就派村子里的小孩子去丈夫家送封鸡毛信----你有了个大胖小子或一对双胞胎女儿之类。江户时期的日本也是这样,结了婚的夫妻还是各住各家。做丈夫的时常去丈人家走动走动。那个时候,有钱的日本人可以娶好几个,也都是赖在自己父母家。弄得日本版的金龟婿天天东家窜西家的,像个走穴的戏子。
  
  这方面最神奇的要数非洲的马赛依人。马赛依人没有货币,财富的形式很单纯----牛。一个马赛伊财主如果牛太多,自己照料不过来,那就得拿出几头牛来做聘礼,给自己娶个老婆。有了老婆做帮手,牛就更多了。如此一来,就又得再娶个老婆回来。三弄两弄,自然是妻牛成群。在马赛依人眼里,一个老婆可比一头牛值钱得多。如果财主资金周转成问题,单凭老婆的肚子担保,就可以借贷----因为老婆的肚子很可能没多久就能生个女儿出来,那可又值得上几头牛呢。所以,一个精明的马赛依财主并没有兴趣和老婆住在一起。看到村里的年轻人和自己老婆睡觉,老爷总是喜上眉梢的。因为老婆是自己的牛换来的,那么老婆生下的女儿当然属于财主老爷。再用女儿换来的牛,那还是老爷的。这么一来,谁和自己的老婆睡觉,又有什么关系呢?
  
  非洲原始部落没有借鉴意义。那就看看美国吧!在美国的好几个州,至今同居还是一种轻罪,抓到了要处500美金罚款,或若干小时的社区劳动。可偏偏一干男女就是不肯结婚。他们住在一起、分担煤气水电费、成双成对儿参加社交活动----和正经结婚没两样。在有些州,同居是与婚姻同等论处的。你说这两个人算什么关系?做社会调查的时候,学者们制定了两条标准,以区分同居者和多次约会的两个单身:
  一、 一方有另一方家里的钥匙
  二、 一方去另一方家里无须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
  满足以上两条的,就算同居。否则就算约会。
  
  什么是家?我已经彻底糊涂了。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一切概念都在崩解。正如冈奎莱姆所言:“某种概念的历史并不是此概念不断抽象、不断增加其合理性的过程,而是对其构成和有效范围的阐释多元化的过程。”我无法给“家人”一个定义,也无法给“家”一个定义。
  
  不过,我知道家是干什么用的!许慎说:“家,尻也;尻,处也;处,止也。”细想想确实有道理----在家的时候,最忙的确实就是屁股。不管是谁,在家呆着的时候,基本上是被屁股所支撑。时间久了,自然会无聊。故撒彻尔夫人对家的定义就是“实在没什么地方可去的时候,一个可以去呆上一阵子的地方。”
  
  我同意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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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utangseng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保存日志 | 问题日志 | 收藏到网摘 |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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