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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铺只有唐僧肉,但不一定卖
2005-01-21 10:43:27
风中新娘
表现主义画家认为,画家的创作动机是出于画家个人的“内在需求”,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艺术意志”。它是先验的、自发的和自由的。 这个被强调的“艺术意志”,与马奈的“为艺术而艺术”有所不同。“为艺术而艺术”强调的是艺术的自洽----一幅画其目的就这幅画本身,无须承载“画以载道”的使命;而表现主义所说的艺术意志,强调的则是表现----绘画的目的即在于表现这个“艺术意志”。另外,表现主义绘画与象征主义绘画也有本质上的不同。二者相比,前者是“意在画中”---- 在作品中渲泻主观的情感;后者却是“意在画外”----通过画中的一系列符号传递对客观世界的看法。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一幅作品是画家将自己的艺术意志客观化的产物。那么对于一个看画的人来说,他如何去和那幅表现着他人意志的作品产生沟通呢? 表现主义绘画是德国人弄出来的。关于德国人的性格,歌德曾说过一句很传神的话:“德国人真是很奇怪,他们总是想从每件事情中发掘出深刻的哲理,然后到处运用,结果给自己的生活增添了不必要的困难。” 所以,喜欢理性主义、绝对主义的德国人就一定要为表现主义绘画的欣赏机制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 针对那些热衷于把科学理论应用于艺术领域、崇信实证主义的法国人,狄尔泰反驳说,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是有区别的:前者的基础是“个人的意志”,而自然科学则是完全客观的,与人的心理因素无关。因而,人文科学以价值为核心,而自然科学却是以真伪为核心。正因为存在着“个人的意志”,所以人文学科----包括艺术----就只能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之上。如此,面对一幅画的时候,解读机制就只能求助于心理学了。因为在狄而泰看来,只有心理学才是主体与客体之间联系的唯一途径。 根据这个思路,立普斯提出了一个心理学上的解释,即“移情说”。按照他的说法,一个人被一幅画感动的过程,其实就是将自我客体化的过程。比如《庄子·秋水》中的“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鱼当然是不会乐的,所谓的“鱼之乐”不过是庄子本人欢乐的移情罢了。 由此我们看出,表现主义绘画背后隐藏的理论,其实是个拼凑出来的东西:首先它借助了黑格尔的“艺术意志”概念,赋予了创作者主观表达的权力;然后,它扯起心理学的大旗,为喜爱理性的德国人提供了一个“普适”的安慰。这个奇怪的理论遭到两方面的攻击: 一个来自波普尔:创作者的主观意志真的能不走样地被客观体现在作品中吗?你在画的时候有没有过技术层面的算计?只要你动了技术上的心思,那么你就是一个演员,你表达在作品中的东西,只能是个舞台效果,而与你内心的真实无关。 沃林格从另一侧朝表现主义包抄过来:既然创作的冲动是由艺术意志引发的,那么作品就是艺术意志外化为形式意志。但对于一个观者来说,他的过程却相反。他需要把自我移入客观对象中----也就是说,要把自我客观化之后,才能得到审美体验。因此,移情学说是将主观进行客观化的学说,它与现代艺术的本质相违。它能否令观者产生审美体验是可疑的;通过它也是肯定无法“达到作者那里”的。 我们可以通过一幅画来具体分析一下表现主义绘画的困境。德国因为统一不久,所以区域性很严重。表现主义运动也是在柏林、德累斯顿、慕尼黑和维也纳多个地方并行的。其中,维也纳表现主义受精神分析影响最深,因为弗洛依德也在那里,而且和克里姆特还是好朋友。通过后者,他的理论在画家圈子里得到了传播。其中受影响最深的是柯科施卡。他的名作,就是这幅《风中新娘》。 画中的女主人公是大名鼎鼎的艾尔玛·马勒·威弗尔。她是画家辛德勒的长女。这个女人太神奇了,所有遇见她的男人都无法抵挡住她的魅力。她婚前的恋人包括克里姆特、作曲家杰林斯基。22岁的时候出嫁,丈夫却是比杰林斯基名气更大的作曲家马勒。婚后的艾尔玛虽然为马勒生下两个女儿,但她与马勒的婚姻并不美满。马勒的母亲长得很丑,而且一只脚还有残疾。马勒的父亲娶她只是因为她出身于贵族,并且嫁资不菲。婚后马勒的父亲对妻子很残暴,致使马勒产生了深深的恋母情结。结婚后,马勒总是用母亲的名字玛丽来称呼妻子,并且只有在让妻子感到痛苦和羞辱的时候才能感受到性高潮。为此两人曾专门去求助于弗洛依德,但收效不大。艾尔玛与沃尔特·格罗庇乌斯----大名鼎鼎的包豪斯的创始人----的奸情被马勒发现之后,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不久马勒即抑郁而终。 孀居不久的艾尔玛经继父介绍与柯科施卡相识,两人旋即陷入热恋。这幅画从表面上看,其创作灵感来自于两人去那不勒斯旅行途中遭遇的一次海上风暴----两人身处汹涌的波涛之中。但在画面的背后,却隐藏着两人的关系危机。其时,艾尔玛已有孕在身,兴奋的柯科施卡满怀希望地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她执意打掉孩子,声称柯科施卡必须完成一幅“大作品”才能迎娶她。但这幅尺寸达181 x 221 cm的《风中新娘》刚一完成,艾尔玛却投入老情人格罗庇乌斯的怀抱。但没过多久,又改嫁另一位作曲家佛朗兹·威弗尔。 骤雨初歇,“新娘”心满意足地睡去,“新郎”却陷入深深的不安。此刻,心爱的女人虽然就在他身边酣睡,但他却明显感觉到她正离他而去。他双目呆滞,深深的绝望中掺杂着一丝怨恨和不甘。但艾尔玛从这幅画中,看到的却是柯科施卡强烈的控制欲。她说:“他把自己画得像个国王。” 弗拉克曼的一句妙语,正可用来解释双方对这幅作品迥然不同的看法。他说:“艺术理论就像处方。要相信它,人须先有病。” 如果柯科施卡在画这幅画的时候就能预先知道,艾尔玛第三次婚后不久即与一个长相俊俏的神父传出绯闻,他会不会把自己画得高兴一点儿、不那么“像个国王”呢? 艾尔玛还是个当事人,对作品的见解就与柯科施卡有如此大的差异。我们这些局外人,真的有能力解读一幅表现主义绘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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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8 10:31:54
《神圣的欢爱》读后感
虽然理安·艾斯勒是一个原创性很强的思想者,但这本《神圣的欢爱》其实是《圣杯与剑》的姊妹篇,因而读起来远没有《圣杯与剑》那样令人震撼,只是将前一本书中的思想在几个方面做进一步深化而已。 在她看来,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男女关系是平等互助的,她称之为“伙伴关系”,这是人类两性关系的常态;而父系文明的男女关系是不平等的,她称之为“统治关系”,这是人类两性关系的变态。 相比于几十万年时间跨度的母系文明,只有几千年历史的父系文明只是在通衢大路的行进过程中骨碌碌跌向路边荆棘的一次意外----艾斯勒称之为“文明的改道”。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父系文明----这个意外----何以会产生?在《圣杯与剑》一书中,她承认是受了斯蒂芬·杰·古尔德的启发。古尔德将混沌理论应用于生物进化,从而得出寒武纪大爆发的理论;理安·艾斯勒则把混沌理论应用于人类自身的历史。 一个系统要产生相变,除了系统内部足够复杂之外,还需要一个内因和一个外因。内因是远离平衡态----意即系统内部充满了矛盾和冲突,从而富于能量而变得敏感;外因则是系统外部出现一个扰动。这个扰动虽然能量很小,但因为系统离平衡态足够远,所以仍可以对庞大的系统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就好比一块几十吨重的石头正好在悬崖边上,一个兰花指就可以把它推下去一样。 那么,母系氏族社会为什么会远离平衡态呢?答案是农业。当原始人类离开森林而聚集在冲积平原上,从采猎转为以农业为生之后,人口第一次膨胀。但是原始农业的产量是不稳定的,每当遇到荒年,氏族间就会发生战争。战争虽然提高了母系氏族中男子的地位,但这并不是向父系文明转变的充分条件。印第安人就是很好的例子:部落里总有一个男性当战时首领,但战争结束之后,权力重又回归到年长女性的手中。 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是“当私有财产出现之后,母系社会自然而然地就被父系社会所取代。”这更是站不住脚。艾斯勒举出克里特岛的例子。它最终被父系的迈锡尼文明所毁灭,原因正是因为它的富庶。拿云南纳西人的情况来看,解放前,纳西人社会已经根据贫富情况分化出贵族、平民和依附农三个等级,可见是有私有财产的。但母系氏族的建构并未受到损害,他们怎么就没有“自然而然”地进入父权制呢? 相比之下,艾斯勒给出的答案就令人信服得多:原始农业的不稳定造成以农业为生的母系氏族社会经常处于动荡之中。此时,系统外部出现了一个微小的扰动----外高加索地区的三次寒流,使得以游牧为生的库尔甘人无法生存,于是大举向欧、亚大陆入侵。更要命的是,该死的库尔甘人还掌握了冶铁技术。铁这东西比铜更硬,而且还轻。以石头和青铜为武器的母系社会遂“历史性地败北”,圣杯就此让位于剑。 在《神经的欢爱》一书中,艾斯勒继续着对父系文明的拷问,揭露了父系文明的基础----“男人对女人的统治”。在她看来,这种文明的建构是阴险的、殚精竭虑的,也是全方位的。在以暴力取得统治地位之后,它有条不紊地消除了女性的视角,让她们用男人的眼光去看待问题。这样一来,女性对所遭受的不公正不但不会反抗,反而会甘之如饴。比如,忍受巨大的痛苦改变体形和容貌,为的只是让男人们有兴趣享用她们的肉体;又比如,做所有的家务无微不至地伺候男人。当女人以美貌或贤惠为资本在同性当中大肆炫耀的时候,男人们当然笑得很开心。他们只做一件事情:为女人们提供这种炫耀的动力和场所。 在这样的逼问下,我得承认,我们男人确实很阴险。比如那个灰姑娘的故事。理安·艾斯勒的解读让我感到很震惊:首先,灰姑娘之所以得到王子的爱,是因为她符合他的审美标准----穿得上那只水晶鞋;其次,女人都不可靠。恶毒的继母、嫉妒的姐妹,所以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 女人们从小时候就开始被这种文化洗脑。要想得到真正的解放,理安·艾斯勒给出的处方是:意识革命和性革命。在她看来,节食减肥和裹小脚并无本质区别。对于妇女来说,重新夺回对身体的控制权是建立女性视角的关键所在。为此她发明了一个新词----肉体政治学。用她自己的话来概括就是:“我们对肉体的看法和做法,以及由谁来决定我们对肉体的看法和做法,都与政治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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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3 13:16:43
关于艺术评论说两句
看了孟兄谈房龙那本《人类的艺术》书的帖子,里面转引了一个叫王端廷的一些话,有些内容让人不能苟同。说说个人关于艺术的一点浅见,与孟兄商榷。 传统绘画与现代绘画之根本区别,在于对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的回答之不同。前者束缚于那个“外在的客观世界”,目的是要忠实地、真实地表现客观世界;而后者,则是通过绘画来表达自我的感受、来表达对这个世界的个人看法。简言之,一个是表现客观,要画得像;另一个是表达主观,要画得爽。 说一幅画画得像不像,每个人天生都有本事给出一个靠得住的评判。可要说一幅画画得爽不爽,这是画家自己的事情,看画的人要给出评判,就是件比较玄乎的事情。如果有个人画了幅垃圾,可他自己声称我爽啊爽啊前无古人后来无者啊,这可怎么打分呢?所以包括房龙在内的很多人提出了一个很简单的办法:你有能力画得像么?如果你有能力画得很像但是故意画得不像,说只有这样你才爽,那我同意;可如果你没有能力画得像,那就洗了睡吧,爽个屁呀你! 这就是房龙打的那个小提琴比喻的由来。其潜台词是:只有小提琴大师才有资格拉“很难听”的曲子。说句不恭敬的话,这种对待现代艺术的态度,很像一个嫁了人的女人。如果丈夫有性能力,可是不肯睡她,她就没有怨言;但如果这个丈夫性无能,她就哭着闹着要离婚,“我滴个妈呀,这日子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哇!”我就弄不明白了,不是一样的没有房事么?这差距乍就这么大涅? 这样的态度其实表现了对现代绘画内在困境的不了解----在表达自我和与他人沟通之间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拉康说过:他与别人交谈的过程,就是他寻找与别人之间共性的过程。不然别人听不懂,岂不是白说?!可是,这个寻找与他人共性的过程,必定会损害他的个性。所以,对于一个现代画家来说,他无法画出既能完全表达出自我又能为他人所承认的作品。他要么画不爽,要么白画。他的表达,如何能在主观意向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到达”他人,这是现代绘画的死结,也是现代绘画之所以难以被理解、需要事先学习之后才能具备欣赏能力的原因所在。很多人不懂现代绘画,简单地说一句“我不喜欢”,这是可以的。但因此而沾沾自喜,好像这个“不喜欢”代表了某种可贵的美学品味,那就大可不必了。 现在一提传统绘画和现代绘画之间的分水领,很多人都定在印象派和新印象派。因为他们自己也声称他们追求的就是眼睛的真实,可见还是束缚于客观具像。可是,当我们清醒地将“主体性表达”定义为现代绘画的精髓之后,还有一些画派也应该被剔除。比如表现主义绘画、比如象征主义绘画。 首先,从本质上看,象征主义就是个伪现代主义。Symbol这个词的原义,是希腊人把一块木头分成两半,双方各执一端作为信物,类似于咱古代的虎符。后来才演变为“以一种形式指代某概念的习惯”。所以,它的本质是通过一个隐喻,将主体客体化,而不是相反----将客体主体化。兰波的那首《元音》就很好地表达出建立一套“密电码”的愿望,从而将主观的意向一一对应成客观的实在: A黑、E白、I红、U绿、O蓝:元音们, 有一天我要泄露你们隐秘的起源: A,苍蝇身上的毛茸茸的黑背心, 围着恶臭嗡嗡旋转,阴暗的海湾; E,雾气和帐幕的纯真,冰川的傲峰, 白的帝王,繁星似的小白花在微颤; I,殷红的吐出的血,美丽的朱唇边 在怒火中或忏悔的醉态中的笑容; U,碧海的周期和神秘的振幅, 布满牲畜的牧场的和平,那炼金术 刻在勤奋的额上皱纹中的和平; O,至上的号角,充满奇异刺耳的音波, 天体和天使们穿越其间的静默: 噢,奥美加,她明亮的紫色的眼睛! 以后一想起臭哄哄的苍蝇,请说A;一想起血啊嘴唇什么的,那就请说I;O----Ω----代表眼睛。你看,全是密码。 绘画也是这样,夏凡纳的那幅《希望》: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手拿一根绿枝。这不稀罕。稀罕的是她那个姿势----和王后拿一根权杖的姿势一模一样。这就逼着你琢磨----这根草可不一般哪!代表啥意思呀?你一琢磨,得,人家的象征就齐活了。咱中国人特熟的一幅画是《毛主席去安源》。毛主席腋下夹着把伞,这伞的说道也很大,它象征了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反革命势力,还象征了咱毛主席根本没尿那些反动派,要拿着伞去给劳苦大众遮风挡雨,救民于水火。 象征主义绘画兴勃于法国,和新印象派几乎就在同时。二者在哲学上的对应其实都是逻辑实证主义----用科学的、客观的办法解决一切问题,包括艺术和心理学问题。所以不奇怪的是,当时著名的评论家费奈昂既是新印象派的代言人,又是象征派的忠实拥趸。新印象派的“科学绘画”发展到后来,两个画家在一起探讨业务,得先弄一块大黑板,上面写满了数学公式。而象征派画家雷东与新印象派的领袖修拉过从甚密,两个人在一起反复讨论“线条和颜色的普遍意义”。比如直线代表无限、曲线代表有限、向上的代表喜悦、向下的代表悲哀。 但是,象征派的这个做法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为,如果一套密电码地球人都知道,那又有什么必要用呢?故维瓦塞有言:“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始终与理解它的人数成反比。”这话换成“密电码的军事价值”也同样适用。可是,如果一套密电码的意思只有发明人一个人明白,那不也同样没有用么? 可见,象征主义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或许有人会问,是不是允许产生歧义?就是说,师部发个密电过来,二团有二团的解释,三营有三营的解释,皆大欢喜,岂不大妙?我要说,你那是后现代,不是象征主义。象征主义为了掩饰自己的这个尴尬,就只有一个办法:让这个密电本身也是含混不清的,显得特神秘。既要让二团三营都有兴趣使劲去猜,又得让他们别以为那只是个无线电干扰。只有这样,才算得上是好效果。举两个文学上的例子:张爱玲的《十八春》里,有一天下午下雨,曼桢和男友趴在窗台上百无聊赖,这时跑出个卖臭豆腐的。男友问:“下雨天也出来呀?”曼桢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风雨无阻,但是并不好吃。”这个“但是并不好吃”就是个象征,意指他们俩、加上那个卖臭豆腐的活得都不滋润。你这儿要是换成“那臭豆腐可好吃了”,这意思可就完全不一样了。另一个例子是王小波:“走在天上,走在寂静里,阴茎倒挂下来”。你说王二啥意思?说不好,不好说,不说好,就是觉得特有味道。从象征的角度来看,王小波的这根阴茎可比张爱玲的那块臭豆腐强多了。 所以说,象征主义根本没有能力解决创作主体的“自我表达”和“传递他人”二者之间的根本矛盾,只能是虚晃一枪。它的追求含混、故作神秘都是无奈之举,而非有意为之。他们在绝望中只能寄希望于文字本身的朗读性,念起来像唱歌似的----一和音乐扯上,那说不清楚就有正当理由了。因此,戴望舒啊卞之琳啊李金发什么的,他们的诗怎么叫好怎么叫不好呢?念着好听但说不清啥意思的,就是好;一看就看明白了,说戴望舒的《雨巷》里那把油纸伞和毛主席腋下那把伞一样,我也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那就是不好。 象征主义兴盛于法国,表现主义却是发轫于德国。这同样是有哲学对应的。在二十世纪初的时候,德国知识界占主流地位的,是新康德主义。我(外行地、小声地、你们全当没听见地)说一句,这个新康德主义基本上就是旧康德回回锅,添了点心理学的新佐料。它给予表现主义的营养一是“先验”,表现主义声称,在动笔画画之前,就先有了某种情感或曰氛围,为了表达出这份氛围,我才动笔画画的;二是以渲泻这种情感为目的。 可是,问题来了:你的情感是发自内心的,这个我承认。但是,你在动笔画画的时候,也就是你在“表现”的时候,动没动过心机有没有过算计呢?比如那幅《呐喊》。你蒙克在画的时候,痛苦得死去活来的,这个我是知道的;你画画的目的就是要渲泻这份痛苦,这个我也是承认的。但是,你在画的时候有没有过技术层面的思考:我痛苦啊痛苦啊简直是撕心裂肺!为了表达这份强烈的痛苦,我得把线条扭曲得特夸张;为了让你看到我痛苦到撕心裂肺的程度我得把天空画成血红色? 这种技术层面的算计,应该是有的吧?那么,一旦你动了这个心思。你的“表现主义”也只是落在作品层面而已。我是被你“作”在作品上的、而不是你内心的情感所感动。所以,普波尔把表现主义类比成在台上表演的演员,这是有道理的。这个演员的涕泗滂沱即要先有剧本,又要事先排练,还得一边演着一边算计怎么才能最大地调动观众的情绪。那么,这种舞台效果和这个演员台下的真实生活又有几分相像呢?你表现主义表现出的究竟是什么呢? 正是在象征主义和表现主义死路一条的前提下,我们才说塞尚是现代绘画之父,他的探索全是技术层面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东西的时候眼睛并不是固定于一个点,所以按透视法画出来的东西是不真实的。为了在散点透视的前提下也表现出立体感,他的办法一是简化形----用他自己的话说----大自然里所有的形象都会自动地显现为球体、圆柱体和圆锥体;二是用颜色之间的对比来体现“纵深”,所谓“平面深度”是也。这两点是他个人的真实体验,可也能够推而广之,那是因为这恰好符合了格式塔心理学的试验结果----视觉系统对一个视觉形象的“粹取”过程,恰好符合这个过程。他的成果直接被立体派所继承,成为现代绘画的正宗。 但是,虽然我们的视觉过程是“散点的”,可我们的大脑却是习惯于接受一个已经被综合过的视像。所以,欣赏达芬奇和伦勃朗的能力是我们天先具备的,但如果想欣赏塞尚和毕加索,得经过后天的学习才行。原因无它----我们已经习惯于眼睛对自己的欺骗。但正是现代绘画,颠覆了休谟对艺术的定义。他的定义是,艺术一要美,二要有用。只可惜,自负的人太多了,他们不肯承认对美的感受也是一个需要预先学习的东西。 艺术一定要美吗?艺术品一定要有用吗?休谟关于艺术的定义被推翻之后,接踵而至的问题是:啥叫艺术品?这难住了所有人。从本质上说,艺术的创作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寻找独特性的过程,得与众不同才行。关于与众不同的途径,昆德拉提出过两个办法:一是在额头上贴上谁都没有的标签;二是把在别人额头上见过的标签全撕掉。二者走到极致之后便殊途同归了,这就好比十三亿人都入党和把所有党员全开除是一个效果一样。1962年,库布勒给出的定义是:“所有人造的东西,都是艺术品”。同样正确的定义是: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艺术品。这个过程是必然的,也是线性的,而且很平滑。所以,杜尚不过是个二流的、喜欢恶作剧的立体派画家罢了,远不像很多人吹嘘的那么重要。顺便说一句,那个小便器并没有在展览会上被捣毁,而只是被尴尬的主办方藏在一个隔板后面而已。展会后这东西还被一个叫爱伦斯伯格的傻粉花大价钱买去了,只是后来被他弄丢了。 整个事件的内在深意,并非杜尚拿一个小便器去参加美术展,而是爱伦斯伯格这次毫无理性可言的购买行为。如果没有这个购买行为,杜尚的这个小便器才不会这么轰动呢! 这个发生在1916年的行为,前瞻性地体现了后现代艺术的精神本质:艺术,非要凭借某种实物来体现么?在装修商店里摆放的同样的一个小便器,与这个被命名为《泉》的“艺术品”之间的差别仅在于:前者没有后者的这个“参展经历”。也就是说,艺术从此摆脱了实物,可以仅表现为某种经历、或某种行为。 六十年代以来,人类社会有史以来首次进入生产大于消费的阶段。按弗洛姆的说法,人不再为生产所异化,而是被消费所异化。这种新的形势需要新的哲学来对应,也同样需要新的艺术来对应。艺术也必须成为可消费的、非理性的,而且必须成为可以立即被“降解”的东西。也就是说,艺术完了之后,什么都不能剩下。这就是后现代的本质,也是行为艺术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那个王端廷说的什么“要先经过现代社会才能进入后现代社会”的话简直是荒谬。在他看来,“现代”这个词大概是等同于“娘”的----要想有个后娘,就一定得先有个娘才行。这不是扯淡么?后现代的本质就是矢状面地、共时性地看问题嘛,怎么还是在这儿有先有后地纵向解剖呢?蛋糕没被竖切过,难道就不可以横切么? 我们的问题不是现代性缺失的问题,而是在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始终缺乏哲学思考的问题。从根子上说,是缺乏自由表达的问题。当艺术评论的权力被体制内的人物垄断之后,评价作品好坏的话语权也就被垄断了。当今,艺术家们或许有自由创作的权力,但他们没有一个公开、公正的平台展现自己。传播的途径被垄断了。任何时代,天才们都会以几乎固定的比例产生出来。所不同的只是,在有些时代,天才们有机会表达自己,而在有些时代他们没有这样的机会。在一个艺术评论被封闭起来的时代,丧失的只是优秀作品的表达机会,而不是优秀作品本身。所以,我们需要的不是什么艺术批评,而是对这种被垄断了的艺术批评的批评。 将近一百年之后,我们的艺术评论还和房龙的调子差不多,这一点儿也没让我感到吃惊。在一个没有出版和发表自由的社会里,艺术评论只对艺术做两件事情。第一件:埋没它。第二件:对此埋没行为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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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4 12:48:00
巫术、宗教和科学----读《科学史》有感
W.C.丹皮尔的《科学史》是以一首小诗作为开头的,开诗云: 最初,人们尝试用魔咒, 来使大地丰产, 来使家禽牲畜不受摧残, 来使幼小者降生时平平安安。 接着,他们又祈求反复无常的天神, 不要降下大火与洪水的灾难; 他们烟火缭绕的祭品, 在鲜血染红的祭坛上焚燃。 后来又有大胆的哲人和圣贤, 制定了一套固定不变的方案, 想用思维或神圣的书卷, 来证明大自然应该如此这般。 但是大自然在微笑----斯芬克司式的笑脸, 注视着好景不长的哲人和圣贤, 她耐心地等了一会儿---- 他们的方案就烟消云散。 接着就来了一批热心人,地位比较卑贱, 他们并没有什么完整的方案, 满足于扮演跑龙套的角色, 只是观察、幻想和检验。 很明显,这第一、二、三、五小段分别代表了人类有史以来认识论的四个阶段----巫术、宗教、哲人王和科学。 先说一说巫术与宗教的区别吧: 一个人生了病。如果他请三仙姑给他瞧病,这三仙姑乌哩嘛哩念了一通咒语之后,大概还会烧一张写了字的黄纸,用水和了纸灰让病人喝下去。然后,她会十分坚定的告诉病人会在多少天之内痊愈,并禁止病人尝试任何其它的治疗手段;可如果这个病人请的是一个和尚为他祈禳,那就不同了。因为,和尚只是替你求菩萨的保佑。菩萨答不答应,那得菩萨自己拿主意,和尚不必负责。并且,病人还是可以、甚至必须看医生的。 迷信又称巫术。按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的说法,巫术分为顺式巫术和接触巫术两种。顺势巫术,是指通过模仿,一个人就可以实现他的愿望。比如逢年过节的时候,山东人把馒头做成鱼的形状,讨一个“年年有余”的口彩;而接触巫术,是指通过对某人接触过的东西施法,来对这个人施加影响。在培根时代,如果一个英国人切咸肉的时候不小心切了手,金创膏抹了伤口不算完,还得抹一些在切肉刀上才行。不然,伤口就长不好。 当巫师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本事大得都可以控制天气、驱除瘟疫了,别人还怎么敢要求巫师下地干活呢?不单不用干活,而且好吃的他也吃着、好穿的他也穿着、好看的女人也全让他领回家去了。 只有一样不好,那就是风险太高。当气候大旱需要求雨的时候,巫师们失败的概率实在是太高了。另外,如果发生瘟疫、战争失败,人们也自然要讨个说法。平日里对巫师的称颂,立即变成了对他骄奢淫逸的清算——这位平日里以鬼神主人自居的巫师,顷刻间变成了为平息鬼神怒气而献上的人祭。 同样的剧情一次次地上演,不禁引发了一些比较聪明的巫师们的思索。于是,他们开始声称,神灵是无法控制的。凡人能做的,只是取悦神灵,而非命令神灵。就这样,巫师摇身一变而成为祭司。其职能,也从对鬼神发号施令而改为取悦神祗。这时,他欣喜地发现,自己的特权一点儿也没减少。而风险,却大大降低了。 由此可以看出,迷信和宗教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以鬼神的主人自居;而后者则以鬼神的仆人自居。 星移斗转,阿Q们高喊柿油八十年之后,德先生没见着,赛先生倒是在中国无比的风光。网上时不时的就见到方舟子、赵南元之流的“科学”妄人,今天骂基督教、明天说中医是巫术,实在是让人不胜其扰。从认识的过程来看,巫术和科学正是一对儿孪生姐妹----二者都相信因果律----如果A,那么一定B。 方舟子们大概怎么也想不到天主教经院哲学与现代科学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不错,二者在气质和认识过程上大异其趣。经院哲学在展开思辨之前其结论就已经“先验”地确立----上帝存在;而后者,自称在观察和归纳之前,是不肯先下结论的。但是,恰恰是经院哲学在其“元命题错误”的前提下展开的一系列思辨,为科学人预先提供了必要的逻辑训练。此外,更为重要的是----用丹皮尔的话来说----经院哲学维持了理性的崇高地位,断言上帝和宇宙是人的心灵所能把握,甚至部份理解的。这样,它就为科学铺平的道路,因为科学必须假定自然是可以理解的。 历史上早有过这种用科学通吃一切的妄想,比如拉普拉斯。在他眼里,整个宇宙就是一台大机器、一个多元方程,只要明确一切初始条件,就可以推导出未来的一切。这种“科学人”的妄想到了马赫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在他的逻辑实证主义的影响下,实验心理学家们打算用无数个实验来彻底解决人类自身的心理问题、修拉自认为他那科学的点彩画法“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艺术中的所有问题、福楼拜也在积极地探索小说中的“科学定理”。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件大事情,那就是,认识的限界问题。说到底,并不存在什么“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世界”。一种“实在”之所以能够成为“实在”,它必须要先被你感知,然后才谈得上理解。此之谓认识的主体性问题。 康德的一段话可以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这个“认识的主体性”。在谈到牛顿的物理定律时他说:“这种理论虽然因为观察而得到确证,但它并不是观察的产物,而是我们固有思维方式活动的结果。即为了整理感觉知觉,建立关系,同化和理解感觉而运用我们的思维方法的结果……它是由我们精神的同化系统来组织和构造出来的。”这一大段话一言以蔽之,就是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此等“先验”的论调,与格式塔心理学家们的实验结果相吻合。具体说来,认识的主体性包括四个方面:自主性、选择性、认识者之间的差异性以及认识的创造性。这就决定了,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 丹皮尔的这本《科学史》成书于1929年,比这晚不了几年,更有波普的《认识论的两大根本问题》。早在七十多年前,波普就解决了认识论中的所谓“休谟问题”和“康德问题”。前者,指法则性命题如何根据个别观察事件而被归纳法“赋予”正当性的问题;后者,是在科学和非科学之间划了一道界限的问题。 所以,我对网上“科学人”的建议是:把丹皮尔的《科学史》和波普的《认识论的两大根本问题》买来仔细读一读之后,就不要再在这儿丢人现眼了。比如中西医之争,就算你不是中西医兼通,怎么也得至少懂一门吧?中医西医一门不懂的,也在这儿力挺西医痛贬中医,你这是科学还是巫术呢? 真正的科学人与“科学”妄人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在对未知事物怀有好奇心的同时,同时也对其保持了一份恰如其分的敬畏。这种敬畏的态度,恰是宗教情怀最为深刻的本质;而后者,却并没有什么好奇心,更不懂得什么是敬畏。他们有的,只是一种虚张声势的妄自尊大。他们声称他们无所不知,至少也是即将无所不知。 但在我看来,科学不过就是张卫生纸,只是在擦屁股的时候才有用。擦完之后,还是扔掉比较好。细推敲下来,科学和巫术的认识方法虽有高下之分,却并无本质之别。你信某事为真,此即为科学;即判某事为伪,此即为巫术。如此而已。更何况,判定某事的真伪也只是人类思维活动的一小部份。正如厕所之外另有更广阔的天地。所以,擦过屁股的卫生纸,就不要拿着满世界跑了吧?! 文章开头时提到的那首丹皮尔的小诗,是这样结束的: 大自然在微笑---- 仍然没有供出她内心的秘密; 她不可思议地保护着, 猜不透的斯芬克思之谜。 即便是马赫,也坦承“实在的最终性质不是人类的智力所能达到的。”这句话,能不能成为医治 “科学”妄人们的一剂良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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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4 12:43:55
谢天谢地,一切都符合逻辑----《婚姻随笔》之六
昆德拉写过一个中篇小说,说的是一个漂亮的女护士,发自内心地爱上了一个年轻医生。这一前所未有的心动是如此的真挚和深邃,以致于她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做出如下决定:和全院的男人上至院长下至烧锅炉的全都睡一次,唯独不和她的心上人睡觉。 这个决定的逻辑是这样的:在她爱上他之前,她是和男人睡过觉的。那么,如果她和他睡觉,不过是让她的心上人与某些男人一样罢了;可是,如果她不和他睡觉,他又和那些她还没睡过的男人一样了。所以,为了能给予她真正的爱人以独一无二的地位,出路只有一条----和除他之外的全体男人睡觉。 现实生活中,某些印度人也有着和这位女护士同样的智慧。这些印度人的女孩子早在七、八岁上就订了亲。在漫长的等待出嫁的日子里,准新娘们享受着充分的婚前性自由。唯独,不能和未来的丈夫睡觉。只有这样,这位丈夫才能成为她“唯一”的男人----结婚的时候,他是唯一还没和她睡过的男人;婚后,他是唯一和她睡觉的男人。于是,这位幸运的丈夫甚至在结婚前,就充分享受到了“独一无二”的尊崇。 说起逻辑,我们自然会想到希腊人。他们首先将女人分门别类,让其各司其职。德谟斯泰尼这样总结道:“我们拥有情妇,是为了享受快感;我们纳妾,是为了让她们每天来照料我们;我们娶妻,是为了有一个合法的后代和一个忠诚的家庭卫士。”既然妻子只是用来产生“合法的后代和一个忠诚的家庭卫士”的,那么,值得考虑的当然只是生育。于是规定和妻子行房的时候,只许像狗一样----采用后进位,以使妻子在生孩子这件事上能和狗一样有效率。至于房中术里那些千姿百态的花样儿,只用在情妇们身上就好了。只是这样一来,和妻子行房就变得很无趣了,结果雅典城邦里“合法的后代和家庭卫士”越来越少,城邦的安全堪虞。以至于梭伦不得不以法律的名义做如下规定:“每一个有公民权的雅典已婚男性,每周与妻子行房不得少于两次。” 进而,希腊人又思索起来:结婚是为了要一个合法的后代。那么,这个合法的后代又是干什么用的呢?结论是:继承财产。这样一来,危害最大的就是通奸了。通奸犯之所以可恶,是因为他可能在合法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一个“野种”来窃取他所有的财产。与此等恶毒相比,强奸就算不上什么了。因为,那只是一时冲动受了情欲的驱使,出发点远没有通奸犯那么邪恶。此外,把被强奸过的老婆上上下下检查一下,也没发现少了什么。这就像一辆自行车。借的时候没跟主人打招呼不假,可人家骑完了不是也给你送回来了么?基于以上考虑,希腊人对于这两者的处罚如下:通奸者,处死;强奸者,罚款。 可是,我觉得逻辑能力超强的还数不上希腊人。最牛X的应该算是非洲基库尤人。如果一个基库尤富人死了,却没有子女。那么这个寡妇就得找个情夫生个孩子,以便继承这个富人的财产。可是,如果这个寡妇岁数太大,生不出孩子怎么办呢?那就得用她死鬼丈夫的钱去给她的情夫买一个情妇回来,让这个情夫的情妇来替自己孩子。逻辑过程如下:寡妇是属于那死鬼富人的。SO,那寡妇的情夫也是属于那富人的;又SO,那情夫的情妇也是同理可证。WELL,他俩生下的孩子等于富人自己的孩子,证毕! 母系社会的人们也是很讲逻辑的。设定一个男人只能抬动一块一百斤重的石头,那么,十个男人一起努力,就能抬动一千斤的石头。同理,设定一个女人只和一个男人睡觉,她的孩子长大后只能抬动一百斤。那么,如果她和十个男人睡觉呢,和一百个男人睡觉呢?她的孩子岂不是可以有抬动一千斤一万斤的力气么?希腊诸神中,力气最大的是俄里翁。他的出生过程可以说明为什么他有这么大的力气:有一次,宙斯、波塞冬和赫耳墨斯三位神祗漫游凡间,在底比斯遇到了老迈的海尔瑞斯。老人虽然一贫如洗,却十分热情地招待了三位神祗。作为感谢,神祗们决定满足他的一个愿望。老人提出要一个儿子,于是,三位神祗找来一张生牛皮,一起把各自的精液射在上面,包好后埋在地里。九个月后,从地里跳出一个男孩儿,这就是全希腊力量最大的俄里翁。 母系社会的时候,人们迫切需求的是人丁及谷物的繁殖。因此,最热切的巫术和宗教崇拜,便都围绕着生殖这一主题展开。可是在古巴比伦,氏族中最受人尊敬的,是最淫荡女人而非生孩子最多的女子。这又是什么逻辑呢? 分析起来应该有三个原因: 一、 母系社会时期,是普那路亚婚制。就是说,一母所出的姐妹们共居一处,从外面招来男人一起共享。在性资源共享的情况下,男人是真正的香饽饽抢手货。因为,男女数目是相等的,而男女之间的性能力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嘛。拿极端的例子来说:一个叫约翰的色情明星,24小时之内满足了55位女子的性需求。可是1999年,一位姓休斯顿的女人,只用了10小时,就睡了620个男人。由此可见,在母系社会中,男性的性能力是稀缺而宝贵的。如此,一个能吸引众多男人兴趣的女人,对于提升本氏族的人气、壮大本氏族的势力,是何等重要; 二、 按照顺势巫术的逻辑,通过模仿,“同类”的结果即可感应而生。如此,一个女人性交的次数越多,她种出的庄稼也就越能丰收。 三、 性伴越多的女人,生出的孩子力气也就越大。你敢对未来俄里翁的妈妈不敬,不怕日后吃苦头么? 晚至十七世纪,一个老派的德国农夫在播种前夜,是一定要带上妻子去自己的地里云雨一番的。因为他相信,性交和庄稼的收成两者之间,有通感的作用。那么,从逻辑上说,比起一对一的性交来,多对多的群交当会有大得多的法力。所以在古时候,全氏族在播种之前,是一定要尽力通淫一番之后,才肯下地干活。 《小雅·甫田》里记载的“御田祖”,就是以“男女交合为祭”。在商朝,出于同样目的的“桑林之舞” ,规模更达到万人。 一万个人群交啊!如果仅凭情欲的力量,能有这样的规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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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2 14:01:49
寒山寺
我哥哥家住的小区叫闻钟苑,离寒山寺有多近可想而知。一出小区门,就是西园路,西边是个码头,所以终日有很多卡车经过,尘土飞扬。往东走一百多米,就是新建的环城西路。路中间两个巨大的桥墩,那位置以前是个炒货店。我很喜欢那家店的小奶油瓜子,不在苏州的时候,还总让我哥哥买了寄给我,唉,以后没这份口福了! 沿着环城西路向南走一点点,第一个路口右拐,就是枫桥路。已经很晚了,路边卖纪念品的店只有两家还亮着灯。第一家店是卖真丝女睡衣和檀香扇的,半面墙上还挂了些苏绣。店主一家三口正在吃晚饭,女儿大概十六、七岁吧,笑起来右侧有一个长长的酒窝,日光灯下,皮肤黄得发腻。见有客人来,赶紧放下筷子站起来,被我拦住了。说并不想买什么,只是随便看看。那些苏绣都是些大路货,几年前的老样子。在镇湖刺绣一条街上,这种档次的小幅面刺绣三十五块钱就可以买到。往外走的时候彼此没打招呼。我偷偷朝桌上看了一眼,桌上有一盘煮蚕豆、一盘茭白炒鸡蛋,还有很大的一碗汤,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第二家店的铺面是那种老式木隔板的,铺面板已经安好了,只开着一扇小门,看来马上就要打烊了。走进去一看----很意外----居然是卖油画的。店里,两个人在下围棋,面对我的是个老者,很清矍,腰杆笔直,样子有点儿像章太炎。大腿上放着一只黑色的小人造革包,看得出,已经很旧了。背朝我的人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带着度数很深的黑框眼镜,一付中学数学老师的模样。一句话也没说,就把头转回去了。在大学里我曾经问同学,围棋怎么叫输,怎么叫赢。我那个同学的回答是:脑袋离棋盘近的叫输,离得远的叫赢。呵呵,看来那个中年男子形势不妙。 三面墙上挂满了画,明显看得出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正对面是一幅的陈逸飞的临摹,很大。三个姑娘,一个坐着、两个站着吹笛子。临得很没有生气。右面墙上,是几幅很拙劣的静物----花瓶和花。颜色很厚,是用色刀直接抹上去的。还有一组风景画,画幅也很小,画的是周庄的双桥,以及小桥流水人家什么的,看得出是照着照片画的,没有去实地写生,所以也很差。地上立着的一幅人物像,是一个村姑倚在院门口。院门很低很窄,墙头长着些青苔。姑娘穿一身蓝碎花布衣服,裤腿将将遮住膝盖。小腿粗壮,很健康的红润,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摸。我后退一步,蹲下来细看这幅画。这时候,棋局结束了。 把老者送到门外,店主回来告诉我,这幅人物是南京美院的一个研究生画的,五百块,诚心买嘛便宜点。我依旧蹲着,回答说不喜欢。因为画的左下角和右下角各画了一只老母鸡,还都是黄的。“多画了一只鸡,”我站起身来说,“另外,这姑娘的位置和面部表情也不够好。” 店主听罢笑了起来,露出一口坏牙:“你倒是懂的!” 走过陈逸飞,来到正面墙的左半侧,是一组宗教题材的大画。80X120CM左右,释迦牟尼和观音什么的。有一幅画的是一个抗着锄头的和尚石雕,石头粗砺的质感以及石头上的青苔,都十分逼真,表现得淋漓尽致。和尚仰着头,一脸憨相,胳膊圆滚滚的,逗人喜爱。 这幅多少钱? 一万,我画了整整三个月呢! 你和我说苏州话就行了,我不会说,但听得懂。 呵呵,好咯,偓讲普通哎话也实在吃力不过! 如果你能看出好坏,店主就会对你很好。记得上次在昆明逛一家小版画店,那是四个年轻画家合伙开的画廊。四个人共同展出自己的作品,轮流看店。我选了两幅,恰好都是那天当值画家的作品。那小伙子很激动,非要再送我一幅不可。眼下,这位店主也激动起来。递给我一根烟之后,把我带到一幅唐代壁画仕女图前面:“这幅是我最喜欢的,你看怎么样?” 我得承认,我从没看到过这种效果的油画。壁画的那种斑驳的色彩实在是太逼真了。我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笑着说这是秘密,有他独创的技术在里面。“干透之前用粗砂纸打出来的吧?”我摸了摸画,问道。他憨憨地笑着承认了:“可是,打完之后还有别的工序呢。我不能告诉你!” 他给我泡了杯茶,两个人索性坐下聊了起来。他告诉我,大前年他画了一幅和那幅和尚石雕类似的画,得了江苏省美术展的金奖。可惜,那幅获奖的作品被一个什么佛教协会副会长收藏了,所以我看不到。“我最大的心愿,”他说,“就是去紫金庵住上三年,把那里的泥塑统统画下来。” 那你为什么不去呢? 没有钱啊,唉!如果画三年,怎么生活呢?你看啊!这幅抗锄头的和尚,我整整画了三个月。别看我报价一万,其实只要有人肯出五千,比五千高一点点,我也是肯卖的。 那你平均一个月只有1700块钱的收益,还要负担开店的成本,这怎么能行呢? 是不行啊!所以只能画些垃圾,再给别人代卖点儿画,挣点儿小钱。 我看你应该去找苏州市佛教协会,让他们资助你。你把画交给紫金庵作为回报。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唉,这是需要缘分的,这是需要缘分的! 你不去找人家,在家里等怎么等得到缘分? 他嘴张了张,却只是长叹了一口气,便不再说话了。 走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名片,告诉我名片上的名字希道奇只是圈子里用的,“我的真名姓钟,我的真名姓钟。”他连说了两遍,让我心里酸酸的。出门后抬头看了看他的店,一个小小的匾额,铜皮做的,叫百顺堂。 从画店往西走十几步路,就到了枫桥。一个两人高的木栅栏门挡住了去路。去枫桥也开始收钱了?!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栅栏处其实看不到枫桥,因为这一侧的桥头正好是铁岭关,当初防倭寇的时候修建的。于是只好向南走到寒山寺的正门。正门的对面,就是江村桥。“江枫渔火对愁眠”里的这个“江”字,指的就是江村。 江村桥也是一座单孔石拱桥。走到桥上往北一看,却见不到近在咫尺的枫桥。这让我感到很意外。仔细一看,原来河道在枫桥的前面拐了个直角弯,枫桥刚好被刚刚走过的一片房子挡住。视线越过那一排粉墙黛瓦,只看得见铁岭关的尖顶。呵呵,张继如果夜泊在枫桥的桥洞子底下,他应该是看不到江、枫两村的渔火对愁眠的。 河水漆黑发亮,像一块巨大的幕布在微风中轻轻抖动。岸边的一盏宫灯,向河面撒下金色的光,水波如少女的肚皮般细嫩而柔软,闪烁着熔岩般的光辉,顺着黑色的瞳仁,一直流进心里。一只小木船,泊在远处的岸边,黑暗中,显现的只是几笔粗简的线条,勾勒出那少女的私处,引人遐思。 绕着寒山寺往回走,刚拐过弯,就看见普明塔,像一根巨大的阳具,直刺天空。走到近前,发现普明塔正在修葺,塔下堆满了钢管、水泥和帆布,一片狼藉。第一次来寒山寺的时候并没有这个塔,登高处只是钟楼。一棵大柏树下,坐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卖票:“三块洋佃一个人哦,上去只好敲三记,哎!对咯,一块洋佃敲一记!”老和尚让所有的人都留在外面等候,等到钟楼上响起三记宏亮的钟声之后,才肯再收三块钱,放下一位上楼去。最近一次进寒山寺,大概是前年吧。那棵树还在,卖票却改在一个小铁皮亭子里,十五块钱一位。敲钟的人们排成长长的队伍,沿着楼梯,一直排到钟的旁边。在众人的注视下,每个人都急匆匆地敲着,尽量多敲几下,好对得起那十五块钱。大钟下供着一个金身千手观音,这也是以前没有的,仓促的钟声每响一次,观音的眉头也会微微皱一下。 普明塔边上有一个小门,小门的门楣上刻着“入三摩地”四个字,大概是为晚归的和尚准备的吧。一个五十多岁的胖女人,吃力地登着三轮车从对面过来。车上是一些饮料瓶、破纸箱和几块泡沫塑料。一阵风,吹落了一块很大的泡沫塑料。那女人停下来,回去拣它。刚弯下腰,又是一阵风,把那块泡沫吹得更远了。那女人直起身子朝它跑去。“哎呦呦,嗬嗬嗬~~哎呦呦,嗬嗬嗬~~” 在阒无一人的街巷,她肆无忌惮地笑着,笑声是那样的清脆。 我像做了贼一样,赶紧躲在一棵树的后面,生怕打扰了她的欢乐。 一个又高又瘦的和尚,从远处急匆匆走过来,在“入三摩地”的门口停下,把手上的香烟狠吸了两口,用脚踏灭,走了进去。小门,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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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2 09:33:11
从王怡到还是胡扯——我的关天行
专制政府的最根本特性,就在于对信息和舆论的控制。关天里很多热衷于谈政治的网友似乎怎么也弄不懂这一点。一张嘴就要求“出版自由”、“言论自由”。说这话无异于阿Q去和赵太爷说“我要和赵太太困觉”。这怎么有可行性呢?还不如直接去找赵太太说呢。就算是未遂,脑袋上也可以少吃几个栗凿。 可是,网络给专制性质的政府出了个难题----控制信息和舆论变得困难。如果态度过于粗暴、姿式过于难看----像NORTH KOREA那样----不许上网,那就是一件很吃亏的事情。如何在控制和造型之间取得平衡,对于我们的统治者来说是一个新课题。同样,对于在现状下开网站的人来说,也是一个新课题。 关天茶舍的名字源于陈寅恪的一句诗,可见就是谈国是、谈政治的地方。天涯网站初建之时,想扩大影响,自然需要这么个噱头来拉人气。等到影响大了,关天的影响也跟着大了。于是,这间小小的茶舍便成了当局和天涯网站双方眼里的麻烦。其态度也是矛盾的:一会儿,看它像一张擦完屁股的卫生纸,急于扔掉;一会儿,又觉得它像个牌坊,可以手扶着它摆个漂亮的POSE,拍照留念什么的。但不管怎么说,直接关掉肯定是很simple & naive的。于是捣了个浆糊----审贴制。这是一种很好的平衡技巧,在现状下,应该是政府、网站和喜欢谈政治的网友三方都可以接受的选择。这也就是何以当初关天并没有审帖制,到后来才产生出来的原因。如今一谈到审帖制,很多人把它归于关天斑竹水平的下降,此等见识实在是愚蠢。可以不夸张地讲,关天之所以能走到今天,全仗着审帖制所带来的平衡感。 我在关天呆了大半年。不好意思,对政治仍是不感兴趣。大腕如王怡、杨支柱什么的帖子,几乎就不看----文笔太差,看着辛苦。除了文笔的因素之外,我对名流们的清谈也持一种本能的反感。政治是谈的么?拿王怡举例子吧。以我对他不多的了解来判断,我觉得他犯了精英们常犯的错误----身上有一股先验的味道。这话的意思是说,他总是相信在行动之前,要做一下思想统一的工作。不自觉地以磁场自居,刷的一下,众ID们就停止了布朗运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精英们天天说说说,就是因为潜意识里,他们相信“先把道理讲清楚,然后大家一起做”这么个程序。可是,恰恰是这个程序出了毛病。 就拿热了好一阵子的一个词“宪政”来说吧。如果王怡你谈经验,说世界上所有宪政国家都比中国搞得好,所以中国也应该搞宪政。那么网友们就会掏出波普牌手枪打死你,说这是归纳法,逻辑上根本就靠不住。要想让我们相信你的观点也不是不行,但你得让你举例的这些国家的历史再重复几次,而且还要设对照组,随机双盲什么的;好吧好吧,王怡说那就玩逻辑吧----比如----从读经“推导”出宪政,那么网友们就会用家族相似性原理来消解你提到的每一个名词,用维特根斯坦牌手枪打死你。总之,你王怡是个死!在网友们的逼问下一退再退,最后退到“我洗洗睡了,当然,不洗也能睡”,告一段落。 这样的故事在关天上演过无数次:某人跳将出来,想在某事上消除众网友们的布朗运动状态,三十个回复过后,楼主自己也跟着布朗了。但是,这并不是向初始状态的简单回归。争论的过程中,大量的力比多被消耗了。先前激情四射的布朗先生们变得疲惫不堪,从而丧失了行动的力量和兴致。这是我反感所谓大腕们谈政治的原因所在。我曾写过一个以《没头脑和不高兴》为名的帖子以讥之,出发点也就在于此。 对于大腕们不厌其烦的言说,反感归反感,但我并不反对。为什么呢?因为反对“说”,那就是去“做”喽!可我又没做,凭什么要求别人做呢?我总在想,关天里天天喊民主呀,自由什么的人当中,有多少是去投过票的?好!你说记票唱票有假,候选人资格也有假,所以你不去。可我觉得,如果黑压压一大片每个人都去投一张票,走个过场,即便不提任何异议,明年的选举可能就会不那么太假了吧? 可是,我也没有投过票。上面的那番话还是没资格说的。所以,对于王怡的帖子,我不喜欢、不反对,有时翻一翻,但从不跟帖。这是我的态度。 听老关天们说,关天隔三差五的就要掀起倒斑浪潮,这不足为怪。上面和下面的矛盾没解决,像两个地质板块,一碰撞,当然是在接缝处地震呀火山什么的,谁做斑竹都免不了。但是,关天的堕落和前几任斑竹的个人素质也是有关的。有的斑竹,完全没有位置感和现实层面的政治智慧,甚至热衷于“讪上卖直”,不管多么“反动”的帖子都往外放,害得社区管理员不得不越俎代疱跑出来删帖。马上,该斑竹就会又哭又闹,开记者会发声明演辞职秀,弄到后来,社区层面与上层之间的回旋余地越来越小。又有的斑竹甫一上台就是个韩非子的扮相,宣布八个禁止十个不准三十五个不允许,全然不顾长期以来自下而上自发形成的诸多“潜规则”和习惯,只要是自己看不惯的,就定斩不饶。引发如潮的反对,最终落下个王安石般的下场----变法失败,站方、自己和网友三方的利益都受到损害。这么一弄二弄,再好的底子也受不了。关天的水平和人气确实在下降。而且下降得很厉害。郭金昌、朱鲁子、海角石之流在关天有鼎鼎大名,原因并不在于他们的荒谬,而是在于有那么多人去批评他们。这种水平的,有什么好批的呢?谁都不理,不就沉了么?从郭金昌们的高点击率上即可看出,关天里有多少无聊之人! 到后来,站方就不要网友出身的斑竹了。关门歇业了一会儿,名曰整顿。再开张之后,上面挂了一个“社区编辑01”。只有这么一个人,听说在网站里还另有兼职,版务怎么搞得好?要知道,关天是审帖的,每一个帖子放出来之前,都需要斑竹过目。一个人不可能忙得过来嘛!整顿刚过,就有个MP4不识时务地当了特邀。这下子可到好,关天网友们把前段 “整顿” 时期积累下来的郁闷一齐往这位老兄身上倒。十盆洗脚水刚泼了一盆半,人家就受不了掏出手绢擦擦脸走人了。 在这历次倒版中,我只赶上了两次,一次就是这个MP4,我觉得人家挺委屈,所以一言未发。另一次就是倒“我本天上客”。关于这个我本天上客,我想多说几句: 这位天上客斑竹痛感倒斑事件之层出不穷,发宏愿让这个一而再、再而三的无聊把戏在他任上截止。用的办法,是以他自己为柴禾,点一把火,来建立一个常设的机构----“仲裁委员会”。在委员会成立之前,他就宣称:不论这个委员会做出何种裁决,他都将服从。为了能让大家参与的积极性更高一些,他甚至故意----至少是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狷介的一面,以激怒他的对手。果然,委员会的产生和选举工作热热闹闹,第一个决议案就是让天上客滚蛋。 等到天上客滚蛋之后,这个“常设”的委员会立即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他们并没有得到社区方面的认可,所以,他们甚至不能对其他的斑竹进行裁决。它之所以能裁决天上客,完全是建立在人家自愿的基础之上。这个结果印证了帕累托的一句看似简单的名言:“一个阶层,不会得到与其实力不相符合的权力。”简言之,一头猪不会得到拉马车的机会。这么个浅显的道理,居然让关天的网友们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代价。他们失去了一个很有人格力量的斑竹;得到的,却是对自己的羞辱。是的,网友们如果能有什么权力的话----很滑稽----他们必须接受自上而下的施舍。 当时,我也在考虑这个难题。考虑如何能够避开社区认可这个“合法性来源”问题,以及,繁琐不堪的选举问题。但那时候刚进关天,一头雾水摸不清情况,所以未敢发言。现在时过境迁了,已经成了马后炮,不妨说给大家听听,以搏一哂。我的机制就是建立在斑竹的“施舍”之上的。共分四条: 一、 斑竹不是网友们选出来的,而是受社区邀请的。这意味着,只要你接受邀请,就得接受某种自上而下的限制。从关天现实的情况看,这个限制就是敏感帖子的封杀问题。斑竹应该在刚一上任之时,便就“底线”问题与社区沟通,承诺过线帖子不放,过线回复及时删除。不肯干这个“脏活”的,就不要同意出任斑竹。因为,这是在现实情况下为网友们获取最大言论自由空间的一个前提。 二、 民不举,官不纠。除了敏感帖子或回复需主动删除外,没接到网友投诉,就不出面干预任何版务。 三、 如遇网友间争执,即发一贴,就此争执随机成立一陪审团。前九位报名者(需半年内发过三篇主帖的ID方有资格报名做陪审员)成立陪审团,有罪无罪由陪审团做出,具体量刑权归斑竹。争执结束,陪审团自行解散。 四、 如遇网友投诉斑竹,亦如此法。每个斑竹带十二分上台。每次陪审团最多只能扣掉斑竹三分,扣光的就走人。 我的这个设想,好处是不用选举,也不用社区认同。坏处是它需要斑竹们的自愿“施舍”。当时我想,做斑竹的网友素质都是应该高的。除了对现实政治有清醒认识,在操作中注重长远和整体的利益之外,内心应该是对自由和公正的原则充满热爱的。只要有两、三个斑竹自愿认同这个机制,其他的斑竹即使心里不愿意,也会接受这个提议。不然,在网友们面前又怎么会有威信呢?这个设想的另一个坏处是在个案层面上可能会产生不公平。但从大样本上看,它恰可以体现出关天网友们自己的意志。 关天倒斑很多次,原因五花八门。但不管怎么着,斑主们都没有突破两个底线:一是公平----不管观点有多大分歧,总还有理可讲;二是知耻----感觉犯了众怒,即行辞职,不愿意为一己之私利伤害关天。但这两点,到了胡扯这一任,就全被突破了。 胡扯这个人,我见过他一面,也只是一面。说实在的,在现实生活中,我还是第一次如此迅速而彻底地讨厌一个人。这个人会站起身来,花五分钟大声央求全桌的人都闭上嘴,眼睛全看着他,然后听他讲一句废话。如此者再三再四,令人不堪忍受。说的什么我忘了,只记得两个细节:一是他问了坐在他旁边的一位网友身上的那件纪梵喜短袖衬衫多少钱。得知将近两千块钱之后,他很愤怒的样子,把这位穿名牌衬衫的网友好一通嘲笑,弄得对方很尴尬,恨不能写书面检讨承认错误。其实,那位网友看上去跟民工没两样,衣服皱巴巴的,有着真正有钱人所特有的低调,全无半点炫耀的意思。第二件事情,是他封另一位网友当云南某县的副县长。说一周内保证让他去云南上任云云。这种鬼扯的话当然只是喝多了之后的笑谈,但他当时唾星四溅眼珠子瞪得跟鸡蛋差不多,谁要是有半点不信就要吃掉谁一样。后来,也是这位“副县长网友”不厚道,过了三、四天打电话给胡扯,问何时动身赴任。三、四天了,酒该醒了吧?这位胡扯居然说“出于某个意外的原因,副县长的位置有难度,你看人大主任一职能否屈就?”那位网友事后当笑话讲给我听,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好笑,我只觉得恶心。对一个恶俗到如此地步的人,我毫无发笑的兴致! 以后,我在网上看到他的回复都心烦,从不搭理他。那一次,看到他损被抓的黄鹤楼主是“自摸”,我心里很愤怒,但未发一语。直到他声称拿到尚方宝剑,要在关天组建“天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里面还有什么保民官云云。我对这种自上而下的“民主”深恶痛绝,当即表示反对,并打比方说:“我要饭到你门口,如果你不给,我没意见。可如果你在纸上画个饼耍弄我,我就要操你娘。”我不相信民主是可以这样得到的,我宁可被删帖、被封,也不愿意看到民主和自由成为小丑手上的道具。 再后来,五岳散人写了个砸胡扯的帖子,说的就是他不该损黄鹤楼主是自摸这件事情。看到胡扯在回复里的胡说八道,我实在是忍不住,跳上去把他好一通砸。最终,他写了个道歉信算了事儿,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过了没几天,关天出现一个声称SARS期间冲在一线的医生只是贪图补助的混账帖子,医生们出离的愤怒,大暴粗口,但求被封以表达对此种无耻言论能在关天被放出的抗议。这位既不是医生、在长达半年的医患矛盾争论上从未发过言的胡扯,突然表现得比医生们还来劲儿,“1234、2234、再换姿式”的典故,即是由此而来。当时我即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了他一下:在黄鹤楼主一事上死相太难看,想借此机会抹一把血在脸上,整个漂亮的死法,以后再换马甲罢了。果不然,我们一同被封之后,胡扯立即换上了贵在搅和的马甲,发表《子弹、唐僧和我为什么要自杀》的帖子,看到之后,我就笑了。 这次看到还是胡扯这个ID安然无恙,被注销之后还能再恢复,而且,居然成为关天的斑竹,我大吃一惊。当即想出两种可能: 一、 社区任命胡扯并给予其支持,目的就是想让关天不死不活(其中的压力来自于上层)。让关天丑陋化和庸俗化,从而达到温水煮青蛙的效果,使其丧失影响力。 二、 社区任命胡扯,看重的不过是他的喜庆,想借此冲淡一下前一阵子冰凉的“社区编辑01”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目的是想让关天恢复整顿前的人气。 如果是第二条理由,我根本无所谓。但我隐隐担忧的是第一条。虽然我不喜欢右右,我也不同意他们的主张,但我更不喜欢不公平。如果你不给人家说话的机会,那应该让关天有个像样的死法。现在这样算什么?难不成连个悲壮的眼泪也不让流么?所以,我立即作“高跟鞋和长统丝袜”之喻以刺之。 令我想不到的是,胡扯毫无道理地封掉了麦田的发言权,给出的理由很可笑:一是人家有上百马甲,二是麦田对论坛的理念与他胡扯的不同。前一个指控已被麦田否认,胡扯也拿不出证据,纯属诬陷鬼扯;第二个就更好笑了,于是他支支唔唔,故意语焉不详,让人误以为是社区管理员封的麦田,他胡扯不过是个顶缸的罢了。很多网友猜测麦田可能被管理员所封之时,胡扯立即做有苦说不出状----这正是我最看不起他的地方,毫无担当和道义。和这种人共事,是多么可悲和可怕的一件事情! 事情坏在一个叫全然败坏的人身上,不知怎么的就犯了傻,在麦田被封掉之后,去投诉人家骂人。给出的三个证据,两个却是杂谈的,一个虽然是关天的,但日期是在胡扯上台之前。胡扯如获至宝,立即宣称他封麦田是因为骂人。这下子网友们不干了。既然你胡扯可以以你上台前的骂人行为封掉人家,那么你自己呢?于是daofeng一语不发,只是将胡扯自己以前骂人的帖子提了提,立即遭到封杀。事至此,便不可收拾了!胡扯只好进一步封掉更多的人、将不利于他的帖子全部删掉或封口,更有甚者,还“毁尸灭迹”,把自己以前倒版的帖子和骂人的回复也一并删掉。然后,洋洋洒洒发了N多主帖,大谈他“美丽的新世界”、“打造新关天”、“新理念和互动电子杂志”云云,云云。 在这个过程中,我一直是忍着笑的。虽然在众人面前做正义感愤怒状,但实际上却是陶醉于看滑稽表演的快感之中。真正让我恼怒的,是胡扯的所谓“道歉信”。在那封信中,他根本没有就封麦田、daofeng等人做出解释和道歉,而是把网友们分成“发泄思想者”和“发泄情绪者”,自己的“错误”只是为了让关天学术化而倚重前者并轻视后者。就这样,他无耻的封人删贴,摇身一变而成为对“发泄情绪者”之浅薄的狷介,我真是惊诧于此人的无耻和卑鄙,即作一减字花木兰以和条顿骑士,但求被封,不复在关天发言。 本来嘛,我就在杂谈灌灌水,自娱自乐。胡扯的关天散发着的恶臭,是我所不能忍受的。心里面,对王怡、静娅等仍然留守关天的人们感到歉意。当有人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我装看不见。这是让人很不舒服的事情。偏偏有个叫绝对-掰瞎的马甲,跑到杂谈我灌水的帖子里向我发出挑衅,一而再再而三,让人厌恶透顶。这些人怎么这么烦人啊,怕你了,躲还不行么?我跑到了望台去看了看号称LBN为胡扯辩护的帖子,简直是蛮不讲理。逻辑浆糊一捣二捣,从“他手段不对,但目的正确,所以结果一定会好”,几乎要过渡到“正因为非常时期,所以手段的不对一定说明目的正确。”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和她讲道理呢?试问,目的正确和结果好是谁来定义?今天,只有奴才才会这么想问题。 LBN又有语:再给胡扯一个月时间看,不行么?这种屁话全然败坏早就说过。当时我就回答说:“给一个月干什么呢?如果你看见一个匪徒强奸妇女,你会说再让他抽送几次,看看女方会不会快感高潮么?”这种人,给他时间越多,他作恶越多罢了 莫谓我言之不预。今天,洞烛告诉我,我的一个老帖子《没头脑和不高兴》被胡扯删掉了。那是我首发西祠的一个帖子,被洞烛转到关天来的。大概不知哪位仁兄翻老帖,被胡扯看见了,于是帖子就去了地下广场。我随即问胡扯,删这个帖子的原因是什么。他的回答是“和现在关天的气氛不符”。以前删帖,总是说内容啊主旨什么的,现在居然弄出个“气氛”。让人无法可想。我又问他“气氛”是什么意思,现在的关天是怎样的一个气氛,却不见了下文。这个帖子,当初作为一个转载帖,即被当时的社区编辑01打了红脸,不久又被《光明观察》转载。连《光明观察》这样的地方都转载了,居然和如今关天的气氛不符合,此等的滑稽,也只有胡扯前几日自己删自己帖子可以比拟了。 民主、自由和公正的原则,在现实的社会中,即使是NORTH KOREA这么专制的地方,也只是被践踏和剥夺,却未曾受过这等的羞辱和嘲弄。胡扯和他的老板娘谈什么民主啊自由什么的,不禁让我想起个笑话: 有一个在别人面前特假正经的妻子,睡觉前和丈夫说:“做那件事情之前,咱先说些脏话快活快活吧!”丈夫答:“今天吃的有点儿多了,不如咱只说说脏话,那件事情就不做了罢!” 今日之关天,正如她斑竹的名字,成了名符其实的“胡扯”,水平之下降,正如王怡之于还是胡扯。如果她的死不可避免,我只是希望,让她死得美一点。不要在死亡这件令人敬畏和痛心的事情上再让她蒙羞。 最后,请允许我小小的鄙视一下静娅和乐山,以及纳兰容错,一干人等吧。你们不应该和无赖形成谈判之势。他们配得到的,只有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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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0 16:10:15
我的福音书--《我是一个新拉马克主义者》之完
诺尔曼·帕卡德和他在圣塔菲的同事多恩·法莫、考夫曼等人,已经用计算机模型证实了进化过程与混沌理论的吻合。这些模型具体包括生命起源、人体免疫系统、地球生物圈等等。生物进化是个混沌过程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意味着:生态系统有着“自发的”向复杂化演化的倾向。而这一点,正是新拉马克主义的立足之处! 那么,会不会从整个生态系统来看符合新拉马克主义,而具体到一个个物种,却是符合新达尔文主义呢? 自组织理论告诉我们:不!森林是拉马克的,每一棵树,也都是拉马克的! 我在《达尔文的破产?一文中,曾经引用过天文学家弗雷德·霍利对达尔文的一句刻薄话:“如果通过机缘巧合可以创造出高一级的生命,那么龙卷风吹过废品收购站的时候就能组装出一架波音747。”很多人把这句话当作俏皮话看。其实,霍利在说这句话之前,是经过认真计算的:在生命的起源阶段,如果单靠“碰巧”来产生出第一个细菌,其概率是10的40000次方分之一。相比之下,整个宇宙的氢原子数量不过才10的60次方那么多。 所以,我认为霍利对达尔文实在是太厚道了。更贴近实际情况的说法应该是这样:“如果在生命起源这一问题上相信新达尔文主义,那你就得相信龙卷风吹过废品收购站的时候,不但能组装出一架波音747,还能顺便吹出个詹姆斯·邦德当机长、外加四名酷似莎朗·史东的空姐。” 如果我们就是硬着头皮承认生命的出现是源于偶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好运气。这么思考问题,似乎还有理由对新达尔文主义心存一丝侥幸。可是,当“自组织”理论出现之后,还有人要坚持这种“我买了500次足彩,每次都中了500万头奖,乍地?!”式的学说,就实在是不讲道理了。《物种起源》大概是人类有史以来所有书籍中名字起得最荒谬的一本书了——其内容既没有涉及到这个问题,其思想也完全无法对书名给出合理的解释。 我对进化论的兴趣由来已久。原因比较可笑——因为我有一个不称职的中学生物老师——他无法说服我让我放弃拉马克而相信达尔文。现在回过头想一想,当初我和他的争论还只限于达尔文和拉马克之间的水准,完全没有上升到新达尔文主义和新拉马克主义这样的高度。不过,也正是我和我这位老师的无知,促使我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持续保持了对进化论的关注。 在我第一次接触到“自组织”这个概念的时候,心里自然产生了一个萌动:自组织,会不会成为新拉马克主义者的《福音书》?但是因为自己物理学的根基太差,所以也只是胡想想。斯图亚特·考夫曼《宇宙为家》这本书,让我坚定地皈依了新拉马克主义。在此,再一次感谢古非2003友向我推荐了这本对我来说如此重要的书! 考夫曼从土星上的一个旋涡开始,讲述了关于自组织的故事。他告诉我们,如果生命的定义是自我复制的话,那么,生命的历史远可以追溯到脱氧核糖核酸分子形成之前——一个开放的系统,只要它内部的分子数和分子种类足够多、只要它持续保持与外界交换信息、能量和物质,它就会越来越复杂,并不可避免地自我分裂。 将每一个生命个体都定义为一个自组织系统是丝毫不令人惊奇的。看一看自组织的以下定义,你无法不把这些干巴巴的定义与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联系在一起: “自组织”是指一个系统在内在机制的驱动下,自行从简单向复杂、从粗糙向细致方向发展,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复杂度和精细度的过程; 自组织系统的行为模式具有以下突出的特征: 信息共享 : 系统中每一个单元都掌握全套的“游戏规则”和行为准则,这一部分信息相当于生物DNA中的遗传信息,为所有的细胞所共享; 单元自律 :自组织系统中的组成单元具有独立决策的能力,在“游戏规则”的约束下,每一个单元有权决定决定它自己的对策与下一步的行动; 短程通讯 :每个单元在决定自己的对策和行为时,除了根据它自身的状态以外,往往还要了解与它临近的单元的状态,单元之间通讯的距离比起系统的宏观特征尺度来,要小得多,而所得到的信息往往也是不完整的、非良态的; 微观决策 : 每个单元所作出的决策只关乎它自己的行为,而与系统中其它单元的行为无关;所有单元各自的行为的总和,决定整个系统的宏观行为;自组织系统一般并不需要关乎整个系统的宏观决策; 并行操作: 系统中各个单元的决策与行动是并行的,并不需要按什么标准来排队,以决定其决策与行动顺序; 整体协调 : 在诸单元并行决策与行动的情况下,系统结构和游戏规则保证了整个系统的协调一致性和稳定性; 迭代趋优 : 自组织系统的宏观调整和演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反复迭代中不断趋于优化;事实上,这类系统一般无法达到平衡态,而往往处在远离平衡态的区域进行永无休止的调整和演化;一旦静止下来,就表示这类系统的“死亡”。 当普利高津将生命体定义为一个耗散系统,通过不断与外界交换能量、信息和物质以维持自身的熵值稳定之后,热力学第二定律就成为新拉马克主义的最坚强基石。 生命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无一不是来源于自组织的“免费秩序”。考夫曼这样说到:“在林林总总千差万别的条件下,秩序除了表达自己,几乎别无他途。” 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物理学家的解释:一个自组织系统必然要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有序。 生物学家的解释:生命的演化必然要从简单走向复杂;从低级走向高级。 在当今科学界,分子生物学家们更多地宣称自己是新达尔文主义者,而视野宏大的古生物学家、科学史学家,则更多地对新拉马克主义抱有同情。这不是偶然的。差异的产生也正是源于观察事物的角度——一个是还原论,一个是整体论。虽如此,新达尔文主义者们已经感受到了日益增大的压力。因为,每一个受过基础教育的人心中都十分清楚: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与热力学第二定律相抗衡! 与这种日益增加的压力相对应的,则是新达尔文主义者们日趋降低的调门。眼看着自己曾经坚信了一辈子的东西正在日渐崩溃,心中自然不免伤感。所以,以下两位坚定的新达尔文主义者对自己信仰的评价,就显得尤为豁达,并不乏没落贵族所特有的优雅: 自组织倾向理论中缺失的关键一环,是如何能将随机的和确定的进化力量结合起来,得出令人满意的有关生命秩序的理论。在这方面,考夫曼做出了最为卓越的贡献 ——古尔德 从认识论的角度,新达尔文主义可以说是一种不平衡的理论。肯定面有:由于这个理论,很多现象得以解释。可是,也有不尽如人意的方面…… ——皮埃尔·蒂利耶 最后,让我与用哈佛大学教授E·O·威尔逊的一段话,来结束这篇文章,权用作是新拉马克主义者的宣言吧: 进化过程中出现了多次的反转,但是整个生命史显示的都是从简单的少数,进步到复杂的多数。过去的几十亿年以来,所有动物在体型、觅食、防卫技巧、大脑和行为模式、社会组织,以及对环境的控制方面,都是在朝上进化……根据任何标准而言,进步都是生命进化的性质,其中包括行为企图和目标的达成。我们应该接受皮尔斯的恳求:千万不要否认我们心中明知为正确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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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0 16:09:17
辩护还是掘墓---《我是一个新拉马克主义者》之四
许多一流的新达尔文主义者对“高等生物的出现原因“和“种内多样性悖论“这两个难题做了出色的辩护。但是,这些聪明人在力图证明进化论的同时,却不自觉地担当起掘墓人的角色。这是令人唏嘘不已的。因为他们所用的,正是系统论、整体论这种“老中医”式的方法。从这个视角看上去,达尔文的进化论便不可避免地暴露出其致命的缺陷!我在文章开头写下的那个关于西医和老中医的比喻,用意也正在于此。 以下,介绍几位新达尔文主义科学家对这两个难题的解释。 既然要坚持进化的结果只是适应环境,而环境适应的好坏标准又是自己定的。于是,对于新达尔文主义者来说,细菌的“老大”位置自然是不可动摇的。那么,在解释多细胞高等生物出现原因的时候,可行的路就只剩下两条了: 1、 高等生物不过就是个细菌大杂烩——这是林恩·马古利斯所做的工作(她将人类在内的高等生物称为“大细菌集落”)。 2、 高等生物的出现,只是个“不可避免”的意外——这是古尔德所做的工作。 A.林恩·马古利斯——人只是一堆细菌? 马古利斯对生物的关注重点,在于不同生物之间的共生关系,而不是传统的某一物种的纵向进化过程。这正是系统论方法在进化论领域中的一次重要应用。 林恩·马古利斯总是出语惊人的。在她的眼里,最热衷于性交的居然是细菌!不同细菌之间相互“抛射”遗传物质、一个细菌吞噬另一个细菌之后彼此间DNA的整合,都可被看作是某种意义上的“性交过程”——因为,这也是不同生物个体之间在交换遗传物质——这恰恰是有性繁殖的本质。 在马古利斯看来,高等生物的出现,不过是低等生物间基因反复重组造成的。即便是高等生物,也会因为其与某种微生物之间共生关系的改变而产生新的物种(我在《进化论的破产》一文中所举多布然斯基的那个果蝇的实验,即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马古利斯认为,我们人类的DNA比细菌的DNA更长、包容的信息量更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反复受到微生物的“感染”,而将其遗传物质当作“碎片”整合到自己的DNA当中。在对基因进行测序之后,她宣称:“如果按重量来加以衡量,人体的10%来源于细菌。” 但是,这种试图将包括人类在内的高等生物“贬低”为一大堆细菌的说法,并不能让新拉马克主义者们感到满意。他们或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就算一个人可以被看作是一大堆细菌,可是,这一大堆细菌“聚集”在一起,彼此有分工、有精妙无比的合作,组织形态和复杂程度远远高过分散开的一大堆细菌,这不是正好说明生物进化过程中“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高级”的一种趋势吗?更为重要的是:人体中每一个体细胞都含有相同的DNA——这与乱七八糟的一大堆细菌聚集在一起是有根本不同的——每一个微小单元都含有与整个系统完全相同的信息量,恰恰是自组织系统的一个最根本的特性! 说实话,正是林恩·马古利斯的书,提醒了我用自组织系统的眼光来看待生物体。捎带的一个结果是:我对传统达尔文“自然选择”的信仰,也崩溃了。不同的生物体之间会合起伙来“算计”环境,这样一来,还能认为生物只是被动无助地接受自然选择的裁决吗?! B.斯蒂芬·杰·古尔德——高等生物不过是凤毛麟角的球星? 古尔德是我最喜爱的一位生物学家——因为他文笔美妙,又绝顶聪明。正是他,用混沌理论来观察生态系统,提出了间断平衡的理论——寒武纪大爆发。 提到混沌理论,大家都会想到蝴蝶的翅膀。可是,我倒是从网友猪猪小小的回复中见到了更贴切的例子——引发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普林齐普射向费迪南大公的那一枪。 简言之,可以这样描述一个混沌系统: 1、 非线性系统 2、 远离平衡态的时候 3、 一个小的扰动 4、 其效果有机会在系统内放大,使系统迅速达到相变 5、 相变之后系统重又恢复有序 6、 在相变之前绝对不可能预测相变后系统的结果 举例:想象一个坏脾气的图书管理员,看到图书馆比较